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普通法故乡的回响(上):英国法学教育学制和职业化培养

责编:刘紫薇、余心朵

审校:D调魔法师

一、概述

英国是普通法的母国,虽然与美国常并称为英美法系,但英国仍保留了自己鲜明而独特的法治传统与政治特色,更在法学教育中得以充分展现。英国法律教育主要是通过法律本科教育第一学位(first degree)的建设:法学学士(LL.B.;Bachelor of Laws),为期三年。在这一点,英国与美国形成鲜明对比,后者原本沿袭了英国的培养模式,但在上世纪六十年代中叶进行改革,从此将本国法律教育放置于研究生阶段,通过授予Juris Doctor (J.D.)学位的方式培养法律人才。

英国法学本科毕业的学生,若有志于成为执业律师,毕业后仍需进行一年职业课程和一到两年的执业实践,才能获得执业资格。法本3年+职业课程1年+执业2年或1年(2年为solicitor的要求,1年为barrister的要求),6至7年的培养体系,为英国律师界输送了大部分的人才。

图1:英国法律职业时间表

 

图2:文中缩略词表

 

二、英国法学教育制度简介

英国的法律职业制度设计直接影响了英国法学院的教学模式:英国各大学的法学院,本科教育是其最核心、最关键的中心任务;本科生前两年的课表一般相对固定,一学年为三学期制度,以圣诞节新年假期、复活节假期为时间分割,前两学期上课,最后一学期考试。以UCL法学院本科为例,大一、大二每年四门课(大一:Public law; Criminal law; Contract Law; Property Law I;大二:European Union Law; Jurisprudence; Tort Law; Property Law II)并穿插有假期,从大一的圣诞节新年假期开始,学生们就会开始陆续关注相应的职业道路选择;而无论是哪一条职业道路,本科生前两年的成绩都极其关键。以律所为例,各大律所都极其重视本科生前两年的成绩。除了特殊情况(genuine mitigating circumstances),一个2:1以上的成绩是必要条件。

图3:英国成绩体系,40分及格

 

英国法律教育(本科生和研究生)都以小班教学为特色,一般会由每周lecture加tutorial或seminar的形式组成。Lecture是由教授等讲员(注意英国大学中教职的称谓与美国不同)主讲的大课,每周1节,每节2小时左右,配有由助教(一般是院系中或来自其他友校在本院系兼职的doctors)带领的tutorial/seminar,班额一般在8人以下(牛津、剑桥的法学本科tutorial一般是班额3人以下);根据lecture所讲的内容和相应的课前reading list的内容,进行进一步的探讨,每门课1周有1到2节tutorial/seminar。每几周或每一学期一般会有阶段性论文(formative essay)考核,由教授或助教出题并由助教批改(牛津、剑桥的法学本科一般是每2周每门课就要交一篇essay给tutor)。

英国法学院对本科生和研究生的考核都十分严苛,多采取2~3小时的集中闭卷考试形式(往往会允许带法条)。没有客观题,完全是主观的现场论述。一般有essay question和problem question两种题目类型,往往会出涵盖各章节的多个题目,并由考生选择2至3个作答。前者一般会引用知名判决中法官的论断或对该判决知名的知名学者观点,并让学生进行论述,主要考察学生参与学术讨论、思考法律争议点、论证法律发展的原因和脉络、表述自己观点的批判性思维能力;后者则会是有具体事实的案例分析题,让学生分析涉案人物间具体的法律关系,强调法条与判例这些authorities的引用以及如何适用到具体情形的application的能力。由于其案例法传统,学生往往要记忆大量的案件名称,每门课程往往要熟记百余个案件的名称、相关案件事实、判决理由(ratio decidendi)等等,在此基础上还要熟悉有争议的法律领域中的学术观点,方能参与到学术讨论中并言之有据。在这样严苛的要求下,每门课达到first class(70分以上)的学生是少数,而每年平均成绩(四门课)能达到first class(均绩70分以上)的学生更是寥寥数人,大部分学生会将单科成绩a high 2:1,均绩二级甲等(second upper class)作为一个切实的目标。

图4:An Essay Question

(来自UCL Laws本科生2016年Contract Law考试)

 

因为有法律本科的设置,英国法学硕士教育(LL.M;Master of Laws)是建立在本科法律学习的基础之上的(可类比中国的法学本科与法学硕士教育),其特点是领域细分,以进一步的学术研究为导向,一学年同样为三学期制度,一般只选择四门课(个别课程会区分上下学期,但一般不会超过六门课),而且课程选择相对局限,一般不会提供像合同法、侵权法等核心法律课程,因为这些课程都是在本科生阶段提供的。相应地,本科生与研究生也是完全独立授课,不会存在美国一些法学院中某些课程LLM学生和JD学生一同上课的情况。

图5:剑桥LLM部分可选课程

(英国一般将课程称为module,但剑桥称为Paper)

 

可见,英国LLM课程细分倾向明显,加之其小班授课研讨的特点,特别注重理论探讨和案例法发展脉络的梳理,要求学生在这一领域既能做到系统框架的宏观把握,也能深入研究争议领域的理论细节。这是英国LLM与英国本科教育以及美国LLM最显著的不同。这种设置的优点和缺点都很突出,对于对某一领域有突出兴趣、致力于进一步培养英国普通法学术研究思维和素养、渴望对制度与理论的来龙去脉深入思考的同学,无疑是非常有吸引力的。其劣势则在于所学内容与国内法律和实务联系较少(不像美国法在中国某些部门法领域有极大影响),不直接训练学生对接实务、解决实际案例的技能(因为这一内容被放置在了另一阶段,见下文;以及某些项目除外,如剑桥的MCL项目,以突出的实践导向为其主要特色)。此外,英国于1973年加入欧盟,在此后的四十多年中,欧盟法深刻地影响了英国法渊源及多领域的立法趋势。虽然英国目前处于脱欧进程中,但这一事件使各界对欧盟法、尤其是英国法和欧盟法衔接的关注不降反增。因此,很多英国LLM课程往往大量涉及到对欧盟法相关规定的探讨,具有较多的比较法思维和视角,也是其一大特色。

因此,就读英国LLM的英国法本学生所占比例很低,英国律师界对想要进入律所等机构的候选人是否有LLM背景并不看重。在去年的Law Job Fair上,小编在和几位英国魔圈所的HR交谈中了解到,对于英国法本学生而言,其本科成绩是律所的首先着眼点,如果其成绩过低(如2:2),再优秀的LLM也不能弥补律所对该候选人基本法律素养的质疑。因此,一般会来修读LLM的英国法本学生多是出于个性化选择,例如对某一细分的法律领域特别感兴趣,或有志于进一步攻读PhD,或已工作一段时间后对某一领域、某一前沿问题或某一学科交叉领域产生进一步兴趣而返校充电,或牛剑之外法本对牛剑某硕士项目情有独钟(例如牛津的BCL、剑桥的MCL等,在本文下篇中会详细介绍)。此外,英国LLM项目会格外吸引来自英联邦国家或深受英国普通法传统影响的国家的具有普通法本科背景的学子(例如印度),以及欧陆上一部分大陆法系背景但对普通法感兴趣的人。在欧盟法、国际商法与商事仲裁、海商法等相关研究领域,英国各大学法律硕士课程也各有其得天独厚的优势和特色。

在时间安排上,英国LLM开学的时间集中于9月中旬到9月底(晚于同期美国LLM),各个学校的学期安排可能有一至两周的差异。开学前各个学校一般会安排一周的introduction week,期间一般会介绍学生注册、选课等常规事项以及举办全系学生的welcome fair,开学后的第一周为课程的试听周,期间可以更换选课,第一周结束后选课系统关闭(但也有例外,如UCL就是在学生收到offer并确定就读后在开学前直接确定选课,无特殊情况不可更改)。

英国的学期分为三个学期,鉴于各校的历史传统,每个学校对每个学期的称谓有所不同,但时间安排大同小异。每个term包含11或12周的课程,其中第6周一般为reading week,该周没有任何课程,用于学生自由复习以及预习reading。第一学期各校通常于12月初结束,然后开始圣诞节与新年假期,历时近1个月。来年1月份开始第二学期的课程,也包含11周的课程以及第6周的reading week。所有课程大致于3月末结束,开始进入复活节的假期,复习考试一般是这个假期的主题。多数学校考试季始于5月初终于6月初,考试安排视选课而定。考试结束后,硕士生即进入毕业论文的集中写作阶段(但某些学校可以选择不写毕业论文,如剑桥LLM),论文的提交日期集中于8月初至8月中旬,可以选择回国或者留在英国进行毕业论文的写作。多数学校的毕业典礼于12月份至次年2月份期间举行。

图6:LSE 2018/19学年时间表

 

三、英国律师执业制度

前文已提到,英国执业律师分为Barrister和Solicitor,前者可翻译为出庭律师、诉讼律师或大律师,后者可翻译为事务律师,这一区分仍在许多受英国普通法影响的国家和地区得到沿用(需要注意的是,苏格兰的法律体系区别于英格兰和威尔士,但在律师职业上仍采取同样分类,不同的是在苏格兰Barrister被称为Advocate)。Barrister提供在诉讼领域专业的辩护和咨询服务,出席庭审;Solicitor往往团队作业,是客户需要法律意见时第一时间联络的群体,他们与客户直接接触,准备相关法律文件,提供涉猎多个领域的法律建议。

如果用一句话来概括二者的区别:A barrister appears in court, while a solicitor works in a law firm.(需要注意的是,Solicitor并不是完全不能出庭,如Solicitor可以在地方郡法院为民事案件出庭。)英国Barrister大部分是私人执业(self-employed; work in private practice),但在办公形式上,很多barrister会选择加入或建立大律师行(a ‘set’ of chambers; each member of a set is known as a ‘tenant’)从而分摊常规运营成本,类似国内“成本分摊制”或“提成制”的提法,体现出Barrister行业个体性极强,对平台的依赖性很低,推崇个体利益最大化的职业特点。而Solicitor一般受雇于律师事务所(firms),并更强调团队合作。

Barrister和Solicitor不仅在工作内容和工作方式上存在显著区别,其监管机制和执业资格的授予也完全不同且彼此独立。英格兰和威尔士的Barrister统一隶属于出庭律师公会(General Council of the Bar, commonly known as the Bar Council),其具体监管职能由下属独立机构BSB履行。而英格兰和威尔士的Solicitor则统一受SRA监管,由英格兰威尔士律师公会(The Law Society of England and Wales, officially The Law Society)作为自己群体的律师职业协会,为相关制度建设和改革向议会和司法部发声。

细分和彼此独立的机制,使得这两类律师的培养路径也完全不同(见上图2),Barrister是一个更加小众且精英的群体,总人数约为Solicitor群体的十分之一。英国各法律院校中也会有一些不同的职业传统,例如,相对而言牛津、杜伦成为Barrister和Judges的校友较多,而位于伦敦的各大学法学院中,很多毕业生都倾向于成为Solicitor并以进入魔圈所为第一目标。

图7:英格兰和威尔士Solicitor和Barrister的一些事实对比

 

若有志于成为Solicitor,候选人需要完成SRA认可的学业资格和职业训练。前者一般为英格兰和威尔士的法律本科学位加上一年的LPC(如果是part-time可以分为两年完成,但绝大多数人选择一年完成);法学院所教授的内容学术色彩浓厚,LPC则提供注重职业导向的实践类课程,因此由一系列独立于各大学的学校机构承办(如The University of Law或BPP Law School)并由SRA监管和定期评估,学生一般在法学院的第三年的第一个学期通过由The Law Society管理的Central Applications Board平台进行统一申请。LPC课程分为两阶段,第一阶段时段较长,主要提供核心课程("core" compulsory modules)(如刑事诉讼法、民事诉讼法、税法、商法和商业惯例等)和实践技巧的训练(practical skills)(辩护与谈判技巧、非诉讼文书写作、信托契据审核、遗嘱起草等等),第二阶段为选修内容("elective" modules),学生可根据自己最感兴趣的职业方向选择一定的模块。2017年度在伦敦学习LPC的学费为£15,685。由于其学费不菲,绝大部分学生会在确定获得training contract后才开始正式学习,或者寻求其他的奖学金和助学金,一般firms也会给予其trainee一定资助。但目前法律就业市场竞争极其激烈,LPC的学生没有获得TC的也不在少数。

职业训练期原名training contract,后被SRA改名为period of recognised training,但习惯上大家仍称之为TC。传统上讲,TC一般为期两年,期间候选人需与一家律所(或其他经SRA注册并认可的法律机构)签订TC并作为其trainee solicitor工作,期间候选人必须至少接触三个英格兰或威尔士的法律领域,并且至少通过三次正式评估。在遵循SRA设定的指导方针下,每个律所的TC设置结构大同小异,但涉猎的领域取决于各律所的方向:一般而言会采取轮岗制度(a seat system),每个trainee一般会轮岗4个部门,每个部门6个月,从而使得候选人最大限度地接触律所的不同业务领域并最终确定自己首选的执业方向。某些律所还提供一次海外办公室轮岗或借调至客户处做in-house的协调工作。候选人也可以选择将LPC第二阶段的课程放在这一职业训练期完成,很多律所也会与LPC的提供机构合作,为候选人提供与该律所更相关的培训计划作为其trainee的LPC electives。

若有志于成为Barrister,也要通过学业资格认证和职业训练。前者一般为英格兰和威尔士的法律本科学位(且成绩必须为2:2及以上)加上一年的BPTC(如果是part-time可以分为两年完成,但绝大多数人选择一年完成);BPTC也同样需要统一在线申请。与LPC不同的是,候选人在注册BPTC前,必须先向四大出庭律师学院之一提出申请并成为其会员,并且需要通过辩护律师能力倾向测试BCAT以考察候选人的批判性思维能力和通过BPTC的可能性(可类比美国法学院入学考试LSAT)。此外,母语非英语的学生需要提供每小项不低于7. 5的雅思成绩作为语言证明。BPTC主要教授学生诉讼法、判决和证据规则、起草诉讼文件和辩护技巧等等,为其下一步的pupillage实习阶段做准备。2017年度在伦敦学习BPTC的学费为£19,070。由于其学费不菲且专业性极强,大部分学生会在确定获得一份pupillage后才开始正式学习,或者申请chambers或inns的奖学金和助学金。但由于竞争激烈,也不乏先开始学习并持续申请pupillage的申请者。

(注:四大出庭律师学院(Inns of Courts)均位于伦敦,均有超过600年的历史,分别为Lincoln's Inn、the Inner Temple、the Middle Temple、Gray's Inn,在历史上他们曾是提供成为Barrister的职业训练的场所,目前是重要的会员制行业自治组织,对有志于成为Barrister的学生,在职Barrister及Judge群体提供一定的行业联系活动、培训服务,并履行一定的自我监管职能。)

Barrister的职业训练阶段被称作pupillage,意即学徒,可翻译做大律师见习期。在这期间候选人需要跟随一名资深Barrister在其大律师行(Chambers)或其他受认可的机构完成为期一年的实习。这一年一般被分为前六个月(the ‘first six’)和后六个月(the ‘second six’)两个阶段:第一阶段候选人不能参与直接执业过程,仅为观察学习;第二阶段可以在暂时性许可下为客户提供既定领域的一些法律服务。

值得注意的是,2017年4月SRA开始对Solicitor的职业资格路径进行改革,旨在进一步优化Solicitor的培养机制,降低教育成本,迎合新的时代趋势并进一步提升律师行业准入的平等和多样性。SRA引入了全新的Solicitors Qualifying Examination(SQE)作为统一考试,并计划在2020年9月份全面实施。该改革目前引发了大量讨论,具体细节还在争论当中,详见SRA官网(www.sra.org.uk)。就目前而言,2020年9月前入学的学生仍可以选择通过传统路径获得Solicitor执业资格,但改革势在必行,作为大势所趋,应当予以关注。

对于一个英国法律本科的学生,是否要成为一名律师,进而是投身court room还是city firm,是其一入学乃至申请法学院之前就要开始考虑的问题。一般而言,这一决定最迟要在大学第二年第一学期结束前做出。每学年的10月份、11月份,大学中都会举办Law Fair、Bar Pupillage Fair和National Pupillage Fair,学院或大学的career centre也会提供就业咨询和指导,这些都是学生常用的分析自己的兴趣点、了解相关信息的常用渠道。许多city firm会有很多针对first year student的暑期实习项目(first year scheme),许多chambers也会有mini-pupillage或non-formal placement,一般不会超过10天,但竞争十分激烈。对于一开始就有志于成为出庭律师的同学,一般会积极参与校内乃至于全国性、国际性的辩论和模拟法庭比赛(MootCourt)。总体而言,第二学年的下半年到第三学年上半年期间会是申请各类实习项目的关键时间点(for solicitors it will be summer vacation schemes in different law firms; for barrister it will be pupillage a set of chambers)。

对于英国非法律本科的学生,如果有志于投身法律领域,则一般需要从第二年开始做同样的准备工作,并且在毕业前需完成对GDL课程的申请。GDL是专门开设给不具备英国法律本科的学生的转换课程,在一年期间学生需要完成7门法律核心课程(Contract Law; TortLaw; Criminal Law; Property and Land Law; Equity and Trusts; European Union Law; Public Law),也就是将英国法学院本科生前两年的课表压缩为一年,因此GDL课程以任务极其繁重、难度高、压力大而闻名。只有通过GDL才有资格注册后续的LPC或者BPTC。对于取得英国法学院LLM学位的学生而言,如果想要通过LPC/BPTC在英国取得律师执业资格,也必须先通过GDL。2017年度在伦敦学习GDL的学费为£10,890。

以上是有关英国律师执业资格的培养路径,读者需要注意的是目前SRA和The Bar都在不断推进改革,除了上文提到的确定会引入的SQE外,2016年BSB也发布了对于barrister培养的新规定(the Professional Statement for Barristers),感兴趣的读者可以在BSB官网查看(www.barstandardsboard.org.uk)。

四、英国律师事务所介绍

(一)Magic Circle(魔圈律师事务所)

Magic Circle由五家源起于伦敦的精英律师事务所组成,包括Clifford Chance(高伟绅律师事务所)、Linklaters(年利达律师事务所)、Freshfields Bruckhaus Deringer(富而德律师事务所)、Allen & Overy(安理国际律师事务所)和Slaughter and May(司力达律师事务所)。

8:魔圈律师事务所

 

目前,英国及欧洲大陆大部分的高值跨境企业的法律业务主要由魔圈律所掌握,因此其盈利也凌驾于其他英资所之上,合伙人的年均收入介于1.3-1.5百万英镑之间。而Slaughter and May作为一家本土化英国律所,其合伙人年均收入超越2百万。除了Slaughter and May以外,剩下四家魔圈律所更加倾向于国际化,在世界各地的主要城市均设有分所。魔圈律所的主要业务为国际法律市场的跨境并购、上市、诉讼等高利润业务,其雇佣的律师也更为众多及多样化。

魔圈律所对于在英国就读本科或者LLM项目的留学生是毕业后良好的选择。每家魔圈律所每年收大约80名或以上的毕业生成为实习律师(其中Linklaters每年招聘110名毕业生),就业机会较大。由于中国业务在跨境市场上日益繁盛,魔圈律所目前积极寻求有中英双语能力的实习律师。此外,由于律所高度国际化,许多在国外工作的魔圈律师都有机会转回国内的魔圈律所的分所,为有志于回国发展的律师提供了更多的选择。以下为五所魔圈律所的英国年薪表,资料来源:http://www.chambersstudent.co.uk/。

9:魔圈英国年薪表

 

(二)Sliver Circle(银圈律师事务所)

“Sliver Circle”即英国银圈律师事务所,由英国The Lawyer杂志于2005年提出,指的是英国魔圈律所以外的合伙人人均创收和律师人均创收远高于英国平均数的一批律所。银圈律所包括Macfarlanes LLP/Group(麦克法兰律师集团)、Travers Smith LLP、Herbert Smith LLP(史密夫斐尔律师事务所)、Ashurst LLP(亚司特律师事务所)以及Bryan Cave Leighton Paisner LLP(博闻律师事务所)(来源:http://www.chambersstudent.co.uk/)。然而根据The Lawyer的2017年度评估,Herbert Smith、Ashurst及Berwin Leighton Paisner由于其国际化的扩展方向已经不再适宜定义为银圈律所;同时,The Lawyer认为Mishcon de Reya LLP可以加入银圈律所。

五、律所招人模式及晋升机制

魔圈律所的招人模式分为两种,分别为假期实习计划(vacation scheme)以及签订Trainee Contract。其中假期实习计划分为暑假、寒假以及春季实习。申请者将利用暑假、寒假或复活节的假期到律所内参与1至3星期的假期实习。假期实习计划可以被视为签订TC的预选招聘流程,各大律所将会在该项目中选拔出佼佼者与其签订为期两年的TC,因而该项目也被称作vacation placement;参与该计划的学生每周可以得到最高额为500英镑的奖金。假期实习计划通常招募的对象为法学院二年级的学生或者即将毕业的非法学院学生,但是近年来法学院一年级学生也逐渐成为律所假期实习计划的招募对象。此外,申请者也可以选择直接申请TC,跳过假期实习的环节。对于假期实习的申请时间,各大律所也有不同的规定。比如,Clifford Chance要求必须在毕业前一年的暑假进行申请,否则必须直接申请TC;而Allen & Overy则要求申请者必须都申请假期实习计划。

对于法学院学生而言,参与假期实习计划从而签订TC应当为优先选择的道路。因为律所在决定是否与申请者签订TC时会考量该申请者对于未来法律职业的规划以及职业稳定性,而假期实习计划则体现了申请者对于职业选择的充分考量和在该律所稳定发展的可能性。此外通过假期实习计划,律所将更加了解申请者的潜力以及能力,从而全面考量该申请者是否适合在律所进行长期发展。申请者可以将假期实习计划视为一个长期的面试,雇佣双方互相了解的过程。在实习过程中申请者可以充分了解律所的工作环境,而律所也将考察申请者在实践中如何体现个人能力。夏季实习计划的申请截止日期通常在一月底,而申请者需要提前一年从秋季开始进行准备。

魔圈律所的实习申请流程大致分为三个阶段。以Clifford Chance为例,首先,申请人需要在网上填写问卷,问卷内容主要涉及个人经历及能力概述,此部分涉及的问题较为常规,在此过程中需要附上个人CV、Cover Letter以及Academic Tran。其次,申请人将回答专业领域方向的问题,涉及法律以及商业领域。此部分重点考察申请者的商业意识以及法律背景知识,例如以某个发生的商业案例或者时间与律所本身相联系。成功通过这两个阶段以后,律所会安排正式的面试,面试过程仍然重点考察申请者的商业意识以及判断能力。

通常情况下,在魔圈律所的trainee工资一般为4万英镑。在两年中,trainee需要以实习律师(Training Solicitor)的身份在四个部门完成培训,其中包含一个海外办公室。主要的培训业务领域有银行金融、资本市场、公司并购、反垄断等领域。完成两年的培训期后,培训生可以在接触的四个培训领域中选择一个参加行政区内的法律考试从而得到Law Society的认可。完成考试并且获得律所的return offer即成为了律所的初级律师(Junior Associate)。

魔圈律所的晋升机制依次为Junior Associate、Senior Associate、Counsel、Non-equity Partner、Partner以及Managing Partner。从最低的初级律师做到管理合伙人一般需要12年及以上时间,而魔圈律所的工作强度一般为每年1700小时。

伴随着从初年级律师到高年级律师的阶段,律师通常面临两个选择。其一是成为合伙人,而合伙人需要更多负责商业扩展的工作,即Business Development。多数的高年级律师会选择第二条道路,转为in-house lawyer,即作为甲方的公司的内部法律部门顾问。In-house lawyer为其公司提供服务,必要时与外部律所进行对接,其工作内容相应地由法律而更多地偏向公司内部的管理和对接,其强度以及工作压力相对于同级别的律所合伙人更为轻松,但一般而言工资也会相应减少。

六、英国律所的特色项目

(一)Linklaters — China-London Training Contract

针对英国法学院毕业的大陆背景的法学毕业生(undergraduate、LLM以及GDL),Linklaters设有特色的China-London training contract招聘项目。该项目为具有普通话语言背景并且通过GDL的英国本科以及研究生毕业生提供两年的实习合约。在两年合约期间,申请者需要完成4个为期6个月的seat rotation,其中必须先完成2个在英联邦办公室的seat,剩余的2个seats可在上海、北京以及香港办公室中进行选择。一旦签订合约,培训者将首先接受Linklaters提供的法律培训课程,课程费用由Linklaters承担,完成课程培训后培训者将在4个办公室进行为期两年的实习培训。该项目的宣讲时间为每年11月中上旬。实习筛选大概有四轮,两轮笔试和两轮面试,面试会涉及个人经历以及法律专业问题。

针对旨在回国就业的法学毕业生,Linklaters与各大高校法学院建有合作项目。除了常规实习项目,Linklaters也设有海外实习项目,选拔时间同样在11-12月份。以上海办公室为例,Linklaters的海外实习项目实习地点6个月在上海、1个月在香港和英国办公室。

(二)Freshfields Bruckhaus Deringer — London-Asia Training Contract

针对中国、韩国以及印度尼西亚并在英国法学院剩余一年就读时间的申请者,Freshfields提供内容为第一年在伦敦办公室培训、第二年在亚洲办公室培训的training contract。该项目的选拔过程包括一轮笔试以及两轮面试,通过笔试以及面试后,申请者将接受为期一个月的实习培训项目,其中包括3周时间在亚洲办公室、一周时间在伦敦办公室。培训结束后申请者将参加一场语言考试以及一轮面试,Freshfields将与其中的佼佼者正式签订TC。该项目2018年度的截止时间为2018年1月31日。

(三)Clifford Chance — China Traineeships

针对毕业于大陆法学院的法学生,Clifford Chance国内办公室提供为期两年的实习项目,可以在国内办公室的不同领域进行实习。而对于英国法学院毕业的大陆背景法学生,可以选择通过GDL后申请Trainee Contract,或者回国后申请China Traineeship。

七、英国LLM的就业方向

在选择就读LLM以前,每位申请者都应当明确一个目标,即一年LLM的学习对于未来的就业选择将有何助益。大多数的LLM项目的时间跨度为一年,毕业以后主要面临3种选择:第一,继续申请PhD学位;第二,在英国寻找实习和工作机会;第三,回国实习及就业。

PhD学位为英国正统的法律训练,更注重学术方向。英国学校的PhD学位并没有前置学位的限制,但是由于竞争十分激烈,例如牛津每年招收20人左右,LSE一般是8-12人,UCL一般是10人左右,KCL则一般是15人左右,所以许多申请者会选择先就读一年该校的LLM项目再申请PhD项目。

PhD的学费十分高昂,虽然英国的一些学校或学院会提供奖学金,并且很多时候能给全奖,或者至少免学费,但是一般会优先考虑英国或者欧盟学生,对于中国学生来说申请奖学金难度较高。因此许多中国PhD申请者会选择国家留学基金委员会的合作项目或者独立的项目。目前英国各大学校的中国背景PhD数量极少(以LSE为例,目前并无在读的中国背景PhD学生)。

对于期望在英国寻找实习及工作机会的留学生而言,寻找工作机会的难度较大,尤其是LLM一年项目的留学生。首先需要考虑在完成LLM项目后额外申请并且通过一年的GDL课程。如果不介意GDL课程的高昂学费负担,可以选择在毕业前申请GDL课程,并在通过课程后寻找签订TC的机会。对于负担高额学费存在一定压力的申请者,则需要在法学院开学之初的law fair上寻求面试机会,与律所签订TC,并在其后申请由律所提供部分资助完成GDL课程。对于此类申请者,建议在每年九月份法学院开学以前开始准备以及反复润色CV和Cover Letter。英国各大学校的法学院的Career Hub建设基本完善,会提供CV和Cover Letter一对一修改建议服务以及模拟面试(注:根据小编在LSE的经历,一对一修改建议服务可以当天预约,现场模拟面试服务则需要提前2-3天预约,并上传简历以及目标律所或者公司的信息)。而在法学院开学后的一到两周的时间,法学院会举行大型的Law Fair,时间持续1-2天,各大律所及公司会前来招募即将毕业的法学毕业生,这也是最为集中的招聘机会。在接下来的两个学期中,也会不定时有律所合伙人或者Chambers(大律师行)的Barrister召开宣讲会。建议利用课余多参加宣讲会与各个律所的合伙人以及大律师行的Barrister进行交流,有助于明确未来的执业方向。

而对于打算回国就业的留学生,可以选择在法学院考试结束后回国,一边完成毕业论文,一边面试寻找工作机会;或者选择在英国完成毕业论文后于7月底至8月底回国,其后再寻找工作机会。对于不希望等到秋季招聘的申请者,应当集中把握每年三月份至四月份的时间段投递简历并与各大律所及公司的HR联系时间进行Skype面试。

八、英国留学生活体会

对于大陆法系背景的中国申请者而言,LLM项目学期刚开始时需要一定的时间适应普通法的授课模式及课堂内容。为了缩短适应时间,在学期开始阶段需要认真阅读所有课前材料并且逐渐适应以案例为主的课堂内容。如前文介绍,英国的LLM教学模式主要侧重于课堂参与度,老师会通过提问引导学生回答问题,促进课堂互动从而调动学生的发散性思维及独立思考的能力。LLM项目一般每个学期为4门课,每门课每周lecture课时为2个小时,部分课程会附有1个小时的tutorial。总体课时压力不大,也可以选择旁听其他感兴趣的课程。但是由于许多课程课前材料阅读压力较大,因此建议申请者可以根据个人需求决定是否参加reading group。在结束了前两个学期的课程内容后,即迎来考试季。在考试季前,考试准备期连同复活节假期约有1个半月至2个月的考试复习期,复习时间相对充足,但仍然建议各位申请者妥善制定复习计划,合理安排复习时间。

学习生活以外,留学期间的社交生活也十分丰富。开学前或者开学第一周会举行welcome fair,学期内可以选择参加社团活动,也可以通过课堂结交更多的朋友。对于热衷于社交生活的申请者,建议选择入住学生宿舍(Student Hall),有机会结识更多来自不同学校与学院的同学。

概括而言,与美国相比,英国的LLM项目的劣势在于不能在项目结束后直接考bar、需要额外就读一年GDL课程,但是英国作为普通法的发源地,其法律体系对于普通法的发展演变有着重要的影响,其教学质量、教学互动性很高。此外,英国法与欧盟法有着紧密的联系,对于想要进一步了解欧盟法的申请者,英国LLM项目是极好的选择。一年的留学生活十分短暂,期望各位申请者能够通过一年的留学生活对普通法系有初步或者更为深入的了解,更为清晰地构建法律知识体系框架,进一步明确未来的执业道路。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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