如果你还没有听说过留学回国人员证明,那你可就要好好阅读一下这篇文章了!这个证明是专门给在海外留学毕业的中国学生颁发的,主要目的是为了回国后可以认证学历,证明咱们的海外学历是真实合法的,因为中国很多国企(或者私企)是不直接认可国外大学毕业证的,他们只会看由中国教育部留学生服务中心颁发的留学生学历认证。但是2014年初,学历认证单位称认证海外学历不再需要提供留学回国人员证明,由于留学回国人员在办理派遣落户以及购买免税车等回国手续或进行相关事项申请时可能需要提供该证明,国家建议留学人员在归国之前尽早开具留学回国人员证明,以备不时之需。如果你有需要,这篇文章来给你解释一下办理流程。首先贴上驻英教育处发布的官方须知,请同学们仔细阅读。
德国留学人员证明办理流程图
《回国证明》使用范围
根据相关规定,留学人员回国后对谋职及创业、派遣落户、购买免税物品、申请科研启动经费等手续时,需出示《回国证明》。
德国开具《回国证明》的负责部门及其领区
驻德国使馆教育处负责:柏林、勃兰登堡、萨克森-安哈尔特、萨克森、图林根、石-荷、梅-前、下萨克森、汉堡和不来梅十个州;驻法兰克福总领事馆教育组负责:黑森、莱法、巴符和萨尔四个州;驻慕尼黑总领事馆教育组负责:巴伐利亚州;驻杜塞尔多夫总领馆教育组负责:北莱茵-威斯特法伦州。
第三条 《回国证明》申办人范围
《回国证明》申办人范围
凡在德国科研机构和中国教育部涉外监管信息网http://www.jsj.edu.cn/index.php/default/index/sort/12018公布名单中的德国高校学习、进修或从事科研工作6个月以上(含)的中国籍留学人员,均可申办《回国证明》。
申办《回国证明》相关程序
1. 申办时间要求。 原则上,申办人结束学业回国前2个月左右。
2. 完成报到登记。申办《留学回国人员证明》前,申办人须登录驻德使馆教育处网站(http://www.de-moe.edu.cn),在“驻德使(领)馆教育处(组)留学人员报到登记系统”填写个人留学基本信息,生成《留学人员报到登记表》,完成报到登记。若申办人来德时没有在线登记,可补登。
3. 在线填写申请。申办人须在本人用户界面在线填写、提交《留学回国人员证明申请表》。此前务必仔细阅读“留学回国人员证明申请表填写说明”并认真填写,确保信息正确无误。
4. 呈交纸质材料。申办人根据下文第五条“申办《回国证明》所需材料”的要求,须将纸质在德留学证明材料以普通邮寄方式寄至驻德使(领)馆教育处(组),请在信封上注明“回国证明材料”字样,邮寄地址详见附件1。或在驻德使(领)馆教育处(组)网上公布的接待式时间(周三、周五下午2-5点)面交给申请受理人。
5. 完成申办时间。驻德使(领)馆教育处(组)将根据申办人的纸质在德留学证明材料,审核其与《留学回国人员申请表》相关信息是否一致,如申办人提交材料齐全且留学信息正确,自收到材料之日起15个工作日内开具、寄出《回国证明》。因提供信息错误而造成申办进程的延误,由申办人自己负责。
6. 回国证明办理状态网络查询。申办人可在教育处网站“驻德使(领)馆教育处(组)留学人员报到登记系统”本人用户界面的《回国管理》栏目查询办理状态信息,包括申办材料审核状态(是否齐全)、办理状态(待办理、已办好、已寄出)以及备注栏等相关信息的反馈(提示:系统不标注材料收到日期信息);如逾期8周以上未收到《留学回国人员证明》者,可查看办理状态栏中的相关备注栏提示信息或直接与驻德使(领)馆教育处(组)主管老师联系。详情见附件2说明。
申办《回国证明》所需材料
1.《留学人员报到登记表》,申办人在教育处网络报到登记系统http://www.de-moe.edu.cn/reg/本人用户下生成、打印。
2.《回国证明申请表》,申办人在本人注册用户下根据相关填写说明在网上填写、提交并打印申请表,要求申办人签字确认所填写信息正确无误。
3. 护照首页复印件;
4. 在德国高校任一学期的学籍注册证明原件(Immatrikulationsbescheinigung)和学籍注销证明(Exmatri- kulationsbescheinigung)复印件;
5. 所获学位证书(Urkunde)和成绩单(Zeugnis)复印件。注意:上述两份复印件均需经所在高校考试管理部门(Prüfungsamt)再次专门盖章确认,或者经德国公证部门公证属实的方为有效;访问学者、博士后等未在高校注册的留学人员,须提供德方指导教授或留学所在机构提供的研修证明(须注明起止时间、研修身份且签字盖章)
6. 一个清楚写明收件人姓名、地址和贴足邮资的回邮信封(邮资信息详见: http://www.deutschepost.de/de.html)。要求回邮地址在寄出后至少一个月内有效。
如何补办《回国证明》手续
《回国证明》只能开具一次,回国后改变原出国身份,再次来德的不受此限。短期回国休假、探亲等,无需申办《回国证明》。
如开具的回国证明寄出3个月后,申办人仍未收到证明的,在半年内可申请补办一次。所需材料如下:
1. 要求提交一份经申办人签字的承诺书,说明如收到第二份回国证明后有义务将其寄回我处。
2. 在补办申请书中明确标注《回国证明》编号,此编号可在教育处网站“驻德使(领)馆教育处(组)留学人员报到登记系统”本人用户界面的《回国管理》栏目查询。
3. 申办人需寄来一个清楚写明收件人姓名、地址和贴足邮资的回邮信封,要求回邮地址在寄出后至少一个月内有效。(邮资信息详见:http://www.deutschepost.de/de.html)。
第八条 本规定自公布之日起实行。以往关于申办和开具《回国证明》之规定与本规定不一致的,以本规定为准。
联系方式与邮寄地址
附件1:联系方式与邮寄地址(说明:申办人所属领区是指其毕业学校或研修单位所在的领区)
一、驻德使馆教育处管区内十个州的所有留学人员《回国证明》统一由张慧老师办理,请将所需材料邮寄到:
Zhang Hui (张慧)
地址:Abteilung für Bildungswesen der Botschaft der VR China
Dresdener Straße 44
10179 Berlin
对外接待时间:每周三、周五 14:00-17:00
电话咨询时间:每周一至周五 14:00-17:00 咨询电话:030-24629311
二、驻法兰克福总领馆教育文化组
地址:Stresemannallee 19-23,60596 Frankfurt am Main Germany
电话:069 75085551(陈 正) 16@de-moe.edu.cn,
管区:Baden-Württemberg,Hessen,Rheinland-Pfalz,Saarland
传真:069 75085550
三、驻慕尼黑总领馆教育组
联 系 人: 黄崇岭
电话号码: 089-17301630
传真号码: 089-17301623
电子邮箱: 11@de-moe.edu.cn
网 址: http://munich.china-consulate.org/jy/
管区范围: Bayern
通信地址: Romanstr. 107, 80639 München
四、驻杜塞尔多夫总领馆教育组
联 系 人: 陆霞
咨询电话: 0211-90996386(周二、周四下午15:00-17:00)
传 真: 0211-90996366
电 邮: 15@de-moe.edu.cn
管 区: Nordrhein-Westfallen
通信地址:Abteilung für Bildungswesen, Generalkonsulat der VR China
Schanzenstrasse 131
40549 Düsseldorf
新年伊始,听说有好多同学声称自己去年的读书li...
不知是不是因为今年疫情的缘故,总觉得时间过得...
2020年即将过去,本年度的【好书荐读】系列也迎...