日本驻华大使馆通知:自2017年7月3日(星期一)开始,实施五年多次签证申请变更后新的签证政策。
具体实施变更内容:
5年多次签证申请必须提交以下资料。(如果没有和申请书一起提交,将不受理退回)。另外,在以下第一种情况下,在职证明银行流水也要继续要求提交。签证申请后,有可能作为追加资料要求补交。
1. 以年收入为资格条件申请时,必须提交个人所得税完税证明。
2. 以所有资产为资格提交申请时,必须提交能确认的资料(如存款证明等)。
以房产证为依据的,必须附上客观能确认的,相当于年收入50万元的资料(只提交权利证书和发票不能判明资产价值,视为不可。)
3. 已经取得5年多次签证的(家属),必须提交高收入者本人的5年多次签证复印件(没有变更)。
变更信息解读:
1. 在职工作人员办理签证需提供:在职证明,银行流水(或工资银行流水账单),及个人所得税完税证明且纳税金额要达到一定的金额。
2. 自由职业者可提供:50W的理财,或50W的存款证明,或其公证价值50W以上的房产证+50万银行流水账单。
3. 如提供符合要求的家属的资产证明来申请签证,则需该家属一同申请签证;或该家属已经获得了签证,则需提供他的五年多次签证的复印件。
日本驻华大使馆通知原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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