据澳洲新快网报道,5年前,在澳大利亚悉尼宾士镇,2名华人女学生因公寓起火,不得不跳楼逃生,致使1名学生死亡,1名学生腿部重伤。近日,被迫从起火公寓跳楼的华人女学生,将其房东及物业管理公司告上了新州高等法院(Supreme Court),称公寓未安装自动喷水灭火系统,且未经地方议会审批自行修改建设格局,造成火灾风险系数上升。
当地时间2012年9月6日,悉尼宾士镇(Bankstown)公寓West Terrace发生火灾,姜一诺(Yinou Jiang,音译)及友人张萍康(Pingkang Zhang,音译)被大火困在了位于5层的公寓内,后因火势太大,两人不得不跳楼求生,导致张萍康不幸死亡,姜一诺腿部严重受伤,不得不依赖轮椅行动。当时,张萍康在悉尼大学(University of Sydney)靠奖学金求学。
近日,姜一诺及父母、张萍康的父母及男友李盛凯(Shengkai Li,音译)将公寓房东詹姆斯·彭(James Peng,音译)、房产投资者公司PIA,以及负责为大楼安装喷水灭火系统的公司,告上了法庭。PIA曾告诉房东,可以在公寓内再建一个隔间公寓。物业管理公司、开发商、居住证书签发机构及建筑公司Silky Constructions也在被告之列。
姜一诺方面表示,公寓的火灾风险“可以预见”且“不容忽视”,所有被告有责任对任何可能发生的危害采取预防措施。在提交法庭的文件中,他们还称,房东为了获得更多房租,在未经许可下,于公寓内新建了一个隔间,加剧了公寓的火灾风险。
姜一诺方面还指出,所有被告都因未安装自动喷水系统,以及消防门不能正确发挥作用等行为,违反了“注意义务”。被告方面否认了某些指控。据了解,此案将在2018年再次开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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