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7年6月29日,关于18岁以下未成年人前往美国,在只有父/母一方或无父/母陪同的情况下,美国国土安全部海关和边境保护局(CBP)再次做出了更新提醒,并明确规定:
1. 未满18周岁的未成年旅客自美国出入境应由父母双亲陪伴;
2. 如只由父母亲一方陪伴的需持有另一方的书面授权;
3. 如未成年人与其祖父母、叔叔、姑妈、兄弟姐妹等其他亲属或朋友一起旅行或参团旅行时,须取得父母双方的书面授权。
授权书并没有固定的格式,也没有模板可下载,具体内容有以下几点要求:
1. 要求父/母在授权书中必须声明:“我已知道我的妻子/丈夫/或其他人带着我的儿子/女儿一起旅行。他/她/他们已经取得了我的授权。”
2. 授权书还应包含以下内容:出行人员、目的、时间、地点、原因、缺席父母的联系方式等。
3. 以上授权书建议用英文书写并在公证处进行公证,对于经常出入美国国境的未成年旅客,其所持授权书的有效期最好不要超过一年。
(如果是单亲家庭或父母亲一方已故,须出示有效的法庭判决、或只标明父母亲一方的未成年旅客的出生证明或其父母亲一方的死亡证明等材料。)
CBP提醒:虽然这份文件并非是入境时必须要出示的文件,但是如被抽查到要求出示该文件,则必须提供。如不能提供,则将会有可能遭到被拘留或被拒绝入境。
相关英文信息详见CBP网站:https://help.cbp.gov/app/answers/detail/a_id/1254/~/parental-consent%2Fpermission-letter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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