首页> 社区> 出国考试> 语言等级> 四位女性正式向南加大性侵校医提出控诉

据美国《侨报》报道,美国南加州大学(USC)71岁的妇科医师泰铎(George Tyndall)性骚扰丑闻曝光之后,包括一名国际学生在内的4名曾经遭受性骚扰的女性当地时间21日正式向南加大及泰铎提出控诉,诉状中列举了性骚扰、性侵、忽略等14项罪名。

  USC上周被《洛杉矶时报》曝料,该校校医泰铎从1987年以来,一直利用工作之便非法拍摄女学生下体照片,还不合理地触摸女患者私处,超出了妇科检查的正常范围。报道发出几小时后,就有85名受害者或其朋友打热线控诉泰铎曾如何侵犯她们。21日,有4名女性正式通过橙县律师曼利(John Manly)向南加大及泰铎提告,诉状中列举了性骚扰、性侵等14项罪名,其中包括性骚扰、性侵以及推定诈骗等14项控告罪名。

  根据曼利21日提供的诉状,4名提告的女性化名为多伊1(Jane Doe)、多伊2、多伊3和多伊4,这4名原告要求赔偿,而赔偿金额将在审判过程中决定。根据《洛杉矶时报》的报道,曼利律师上周曾经帮助遭到密歇根州立大学医生纳萨尔(Larry Nassar)性侵的受害者获得了5亿美元的赔偿金。

  诉状称,多伊1生于1985年,是一名生长在加州的女性,目前居住在萨卡拉门多,2003年年仅18岁的她搬到USC开始本科学习,同年与USC的学生健康诊所唯一一名妇科医生泰铎约好看病,但在看病过程中泰铎对她进行了性虐待,其中包括:在进行医疗治疗的幌子下,整只手包括手腕全部伸入其阴道,而且没有戴手套。尽管原告当时认为泰铎是在进行合法的医疗程序,但到了2018年5月,原告才首次意识到,泰铎的行为纯粹是出于自己性虐待她的欲望,而且他过去曾经性虐待过其他许多年轻女性患者。原告还称,从2003年到2007年间,泰铎在看病过程中,大约对她进行过8次不同的性虐待,使用没有戴手套的手指或整个手插入其内部,每次都有一名南加大雇佣的陪护人员在旁边观察虐待事件,但没有做任何事情来阻止或报告泰铎对她的性虐待,而且也正因为如此,当时她以为泰铎是在进行合法的医疗,而现在她知道泰铎的行为实际上是性虐待。

  第二名原告多伊2生于1986年4月,生长在加州,现居加州圣马蒂奥县。这名原告称,泰铎在为她看病的时候强迫她完全脱光衣服,摸索她的乳房,并且用手伸入她的阴道而不是使用医疗设备,还针对她的性史提出了难以置信的、不合理的入侵性问题:包括她是否曾经吞下过精液等。原告在2008年至2014年期间至少遭受过两次性虐待,在这些场合中,USC雇用的陪护人员也出现在检查室内,亲眼目睹了丁铎的性虐待,但没有阻止泰铎对原告的一再性侵。2015年5月左右,原告将泰铎的不当行为报告给USC家庭医学临床教练吉尔克里斯特(Donna Beard Gilchrist)。尽管原告对泰铎的不当行为进行了详细投诉,而且吉尔克里斯特保证会对其投诉进行报告,但USC主动隐瞒了原告对泰铎性虐待行为的投诉,并继续允许泰铎对年轻女学生进行无拘无束的性接触。

  第三名原告多伊3是一名生于1990年的女学生,目前住在洛杉矶县。原告称其以国际学生的身份于2015年入学USC,2015年因为有阴道感染的症状而需要获得治疗,于USC学生健康诊所预约看病,泰铎强迫她脱掉所有衣服,在没有戴手套的情况下用手抚摸她的胸部,并用他的两只手指伸入她的阴道,尽管原告向其抱怨疼痛并要求他停止,泰铎仍然继续下去,之后拒绝为其进行阴道切片检查或者为其阴道排泄物进行化验。这名原告称,整个检查的目的是进行医学测试,但是事实上被告对其进行了性虐,并拒绝为其提供医学治疗,当时USC的一名陪护也在场,并没有对此采取任何行动,没有阻止或者报告泰铎的性侵行为。

  第四名原告是一名现居洛杉矶县的女性,这名原告称2014年她是USC的一名学生,在接受检查的时候要求治疗下腹疼痛,在同一次诊疗过程中,泰铎三次用两根手指插入其阴道,在没有戴手套的情况下,用手指轻轻触摸她的整个赤裸的身体,其中包括其胸部和下体,还不合理地询问原告的性向以及是否愿意发生关系等,当时USC也有一名陪护在场,也没有采取任何行动。

  《洛杉矶时报》报道称,USC自2000年开始就已经知道泰铎的行为,直到上周校方才承认泰铎应该更早就被开除。据悉,泰铎直到2016年6月才被停职,当时一名护士将其行为报告给了学校的强奸危机中心,但是他只是被停职1年,调查期间还仍然领取薪水。泰铎还和校方达成了一个保密赔偿协议,但管理层并没有将他的行为向加州医学委员会报告,直到上周校方才承认当时没有报告是一个错误,并称已经在今年3月向医学委员会递交了报告。(夏嘉)

 

0

发表我的评论

发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