宋朝建国于公元960年,于公元1279年被元朝所灭亡,分为北宋(公元960-公元1127年)、南宋(公元1127-公元1279年)前后两个阶段。其长达300余年的历史时期,实为中国封建社会发展历程中一个重要的变革阶段。从宋代王朝的国力上看,虽然缺乏像汉、唐王朝那样强盛、恢宏、开拓的盛世气派,而以守内虚外积贫积弱的国势让世人非议。但其较为稳定的政治统治,甚为繁荣的经济状况,以及深厚而丰富的文化积累和成就,使宋代在中国历史上都有十分重要的位置,无怪乎一些日本学者把宋代文化称之为东方的文艺复兴时期。我们可以看到,这样的评价是建立在对中国封建时代文化整体性把握的基础之上的。宋代的教育事业在唐代高度发展的基础上不少方面都有进一步发展和新的提高:官学教育进一步完善,除了中央官学外,地方官学更普遍地建立;私学教育始终不衰,名师硕儒讲学于民间,成绩卓著;书院制度勃兴,形成中国封建社会独具特色的教育组织形式。两宋时期教育思想、教育制度、教育方法等多方面的重大变革,同时又出现了胡瑗、二程、张载、王安石、朱熹、陆九渊等一大批有影响的教育家和实践家,极大地丰富了中国古代教育宝库,在中国古代教育发展史上占有重要的地位。
游学是中国古代比较常见的一种教学方式,游学可分为教师周游讲学和学生出外游学两种。纵观历史,尽管历代对游学的政策不同,但游学现象在先秦到清朝的历代史料中均有所记载。孔子、孟子、荀子等大教育家都曾在周游列国中教育学生。战国时期的权臣养士,士人游学以结党盛行一时。西汉司马迁二十而南游江淮,上会稽,探禹穴。西汉经学家郑玄也是游学周秦之都,往来幽、并、兖、豫之地。对一些教育家或各大学派的教育家来说,周游讲学是他们传播其教育目的、教育思想、教育内容的方式之一。对于一般百姓之家来说,游学成为他们使子弟做官显达的重要途径之一。如西汉丞相陈平,少时家贫,“独与兄伯居,伯常耕田,纵平使游学”。从史料来看,游学在春秋时期到战国时期就开始盛行,此后各代都不同程度地存在游学的现象。
宋代是一个重文的时代,游学则是当时比较流行的一种讲学和求学方式。北宋在部分时期对游学是禁止的,但并未杜绝游学现象,南宋时期,游学又大量出现。宋朝统治者虽然对游学在部分时期有所限制,但是其“重文”的总方针,吸引庶族地主参政,提高读书士子的地位,又使得游学这种教育形式普遍存在并广为流行。到了南宋,对于游学活动,官学一般不加以限制。同时,宋代的一些大教育家,民间收徒的学者,条件较好的书院、义塾等也公开接纳游学之士,形成了学者周游讲学和游士出外求学的教育良性大互动。在这种情况下,使得宋代游学较为流行,同时,宋代游学对宋代文化产生了一定的影响。
正如申万里所说,目前有关游学的研究还没有引起学术界的重视。关于宋代游学的研究之人甚少,顾宏义仅提出了宋朝对游学的政策,没有深入探讨。本文对宋代有关的政策、官学和私学的游学情况以及宋代游学普遍流行的主要原因进行初步探讨,最后,简单分析宋代游学现象对宋代文化的影响。
宋代关于游学的政策
在悠长的中国历史进程中,教育的发展形成了中华民族所特有的、统一的传统文化,又呈现出各阶级的不同特征。宋代在教育思想、教育制度、教育方法等多方面的重大发展和深刻变革,使其在中国教育发展史上占有重要地位,并成为古代教育政策最为多变的时期之一。宋代在“重文”方针的指导下,培养和选拔的目标和标准以文行为贵,学校教育和科举制度受到普遍重视,读书学文也受到特殊的重视。宋真宗一首《劝学诗》就是宋代统治者大力宣扬读书学文极端重要和好处无比的典型材料。他这样说道:“富家不用买良田,书中自有千钟粟。安房不用架高粱,书中自有黄金屋。娶妻莫恨无良媒,书中有女颜如玉。出门莫愁无人随,书中车马多如簇。男儿欲逐平生志,六经勤向窗外读”。宋代的“重文”方针成为了整个文化教育政策的基础和核心,对宋代的文化教育有着重要的影响。王安石也曾经说过:“天下不可一日而无政教,故学不可一日而亡于天下”,足以见教育的重要性和统治阶级对教育的重视程度。特别是宋仁宗庆历四年(公元1044年)由范仲淹发起的“庆历兴学”;宋神宗熙宁四年(公元1077年)由王安石发起的“熙宁、元丰兴学”;宋徽宗崇宁元年(公元1102年)由蔡京发起的“崇宁兴学”。三次兴学推动了社会教育事业的发展,从中央到州、县各级学校迅速得到普及,无论朝中皇帝大臣,还是民间黎民百姓,读书求学、讲学蔚然成风。而且对传统的教育体制、教育观念、教育内容和教育方法,都有较大的改革,适应了社会进步和发展的客观要求,在中国教育史上产生了重大的影响。
在大力兴学的要求下,宋朝政府给了教育许多特殊而实际的优惠,但又在政策上对游学现象有部分的干涉。在宋代兴学的热潮中,有的人贪好虚名,盲目增建校舍,滥招学生,甚至借兴学以科敛民财。《文献通考。学校七》就记载有宋庆历五年曾下诏对这一行为加以限制:“顷者,尝诏方夏,增置学官。而吏贪崇儒之虚名,务增室屋,使四方游士,竞起而趋之,轻去乡间,浸不可止。今后有学州县,毋得辄容非本土人居听习。若吏以缮修为名而敛会民财者,按举之。”此诏令不仅是对当时贪功兴学敛财者的限制,也是对游学在政策上的一次限制。从某种程度上说,在兴学的教育大背景下,游学的现象是极为普遍的,表明了当时在具体政策上尚不完善。因为官学生徒享受免税、免纳丁税的特权,故为维护地方利益,州县学主要接受本土士子入学。如:“庆历五年(公元1045年)三月诏天下见有州县学,自今只许本土听习,若游学在外者皆勒归原籍”。庆历兴学失败后,此令不再遵守,如苏州州学于庆历中“养士至百员,亦有自他郡至者”。此后于熙宁、元丰兴学、崇宁兴学以及南宋时期,对此规定又多次予以申饬与细化,但因各种原因,尤其是随着教育的发展和扩大,教师和学生的流动性增加,多有不远万里访求名师者,因而寄居就学者所在多数,故游学难以禁绝。可见,宋代对游学的禁绝只是在部分时期,没有能杜绝游学现象,南宋时期,游学又普遍流行起来。
宋代对游学的禁止政策,是从学生定额上规定的。两宋州县学生定额,据《宋会要.崇儒二》,宋初并无对生源定额的限制,此后曾有过四次简单的规定。第一次是在庆历四年(公元1044年)规定“学者二百人以上,许置县学”;第二次是在崇宁二年(公元1103年)因“士无定额,经费拮据,乃定学校养士额,即以前一举应试者的半数(或三分之一)为准,若前一举应试者超过两百人,则准置生徒一百人,不及两百人则置三分之二”;第三次是在崇宁三年(公元1104年)取消科举制,取士全由学校升贡,大县五十人,中县四十人,小县三十人,后乃以三岁应举者数多寡计之”,即以学校生徒考试成绩来定生额,如常州无锡县因此“宜增给百人,以百五十人为率”。第四次是在政和四年(公元1114年)因天下学生数多,而“有司拘以定额,士游学校不被教养于学者多有之”,故诸路学校及一百人以上者增生额三分之一,以百人以下者增生额二分之一。但此只是一个规定,州县学校大都依据其所在县经费多寡而定学生人数,故各地学校生额多少不一,而且同一学校也前后有别。如大观时规定学生须满一百人朝廷方可委派教授,至政和元年(公元1111年)降至八十人,又规定生员及五百人以上的州学许置教授两人。州县学除系籍生徒外,还接受听读生徒,听读者人数往往超过正式学生的人数。总之,州县学生额的变化也与太学生生额相似,即北宋前期少,后期增多,徽宗时养士人数达到顶峰;南宋初期少,以后又逐渐增加,游学人数的增减幅度与此相同。如杭州州学于仁宗景祐年间(公元1034-1037年)有诸生二十余人,日课艺业,至元祐年间(公元1086-1093年)“见管生员二百余人,及入学参假之流,日益不已”;徽宗崇宁五年(公元1106年),常州学行三舍法,廪士至千人;政和四年(公元1114年)建州学共养士一千三百二十八人,为现在所知两宋学校养士最多者;绍兴十五年(公元1145年)乐清县县学买田五倾,计其入可食百人。从宋代州县学生生额的变化来看,游学在宋代并不会被杜绝,它随着对学校生额的规定变化而变化,总体上随着国家对学校生额政策的宽松而增加。
因为宋代实行“广开来学之路”的教育政策,淡化了教育的等级性,使得游学现象普遍增多,至徽宗政和六年(公元1116年),域内“士有养二十万人”〔22〕。到了南宋,养士人数更甚于北宋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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