前言
从某种意义上讲,纽约应该算是我的第二故乡,不仅因为我在那里持续生活了很长时间丶见到了各种各样的文化和思维方式,并获得我的学士学位。更重要的是,这座城市教会了我什么叫做生存,以及如何生存。
不久前,有个曾经是特种兵的朋友对我说,他们都经受过常人想象不到的魔鬼训练,可以在任何地方,甚至是没有人的地方生存下去。我说:我和你相反,我能在任何有人的地方生存下去,不管当地是什么肤色丶说什么语言丶是什么风俗,因为我在纽约生活过。你所经受过的训练是如何对待自然的挑战,我在纽约学到的是如何在社会中幸存下来。其实,不管用什么方法丶从哪种角度解释留学,最后无非集中并收尾在两个字上:生存。生存啊生存,难道不是人生最难学的一课吗?
非常怀念那些在纽约的日日夜夜,也很早就想写一篇关于纽约的系列短文,和大家聊聊我在这个大都市中的4年,谈谈自己对留学的真正认识丶谈谈对学好英语的一些粗浅见解;或者介绍一下我的学校丶说说我的英文作文课丶我的各种打工经历丶如何买车丶我被打劫的过程丶我是如何智斗美国教授的,讲讲一个普通中国留学生眼中关于这个城市的方方面面。
写作之前,总要先把文章的标题定下来,想了很多非常大气的,但都不能表现出我对纽约最真实丶最发自内心的感情。最后想想,既然文章是关于我在纽约的经历,我对纽约的印象丶是我的关于纽约的故事,就叫“纽约丶纽约,我的纽约”吧。
纽约是一个具有一千种面孔的城市,你可以说他安全而又危险,也可以说他残酷而又温柔,还可以说他繁华而又荒凉;你可以叫它Big Apple(大苹果),也可以称它为The City Never Sleeps(不夜城);就象“北京人在纽约”里面说的:纽约是天堂,也是地狱;或者同时两种都是。
既然是“我的纽约”,当然是以我的经历,从我的角度,用我的方式来写,所以,我写的可能有偏见丶有错误丶有我自己对人和事的对比和评判。你可以表示赞同,也可以表示反对,或者补充,但有一点,就是不能骂脏话。还是那句老话,我们可以不赞成彼此的观点,但我们必须维护彼此发表自己观点的权利,用生命去维护。所谓民主,也无非简单如此吧。
既然是写自己的亲身经历,我想“真实”应该是最重要的。因此,我所写的,都是发生在自己身上的,以及自己亲眼看到亲耳听见的,可能有些人名有些修改(隐私缘故),可能某些情节在文字上修饰一下,可能有些不如教科书上的全面和有条理,但展示的都是我所知道的事情的本来面貌。总结一下,就是:我可以不说,但说出来的必须是真话。我认为这一点非常重要,至少对我和我的故事非常重要。因为我不是靠编故事为生的职业作家,所以如果离开了真实二字,我的故事将分文不值。
写这样一个系列,可以有很多种叙事方法,比如说按时间顺序,按故事类型,或者按照小时候作文课上老师教的,来个时间丶地点丶人物,发生丶发展丶结果等等。4年应该是不算短的一段时间了,四年的生活中,有很多是重复的,比如吃饭丶睡觉丶上学,总不能写今天上了高等数学的第一课,明天上了第二课吧,这样写,没等写完就被骂死了。当然,四年时间也不算短,总有一些很有意思的吧,想来想去,把四年浓缩成一年应该差不多,争取写三百六十五天吧(Day1,Day2,…Day365),只讲有意思的丶有代表性的,不写重复的。
当初没有记日记,所以严格按时间顺序可能会出错。按故事类型呢,比如说买车丶找房丶打工,一次只能讲一个类型,又太单调。我是一个自由散漫惯了家伙,所以决定不按常理出牌了,干脆形式上按时间(第1天丶第2天丶第N天…第365天);内容上吗,大概遵循时间的顺序,想到什么就写什么,实录我所经历过的,谈谈我对这些经历的看法,对比过去和现在丶此国和彼国的差距,发泄我的牢骚和不满,甚至说说写这个故事时候的一些感触和想法。这种方式给了我很大自由,但有些故事的发生时间可能有些出入,我想只要不是太出格就成了,读者应该可以谅解的。
今夜,我将梦回纽约。愿意与我同行吗?
第一季 第一月
Day 1 我来了,纽约
大约在上世纪90年代,看当年的热播连续剧“北京人在纽约”的时候,觉得纽约是那么一个神奇又充满各种机会的地方,同时又觉得那个城市离自己的生活非常遥远,城市应该只是一座故事中的城市;而那个电视剧,只是那个故事中的城市里的一个故事。
没想到在并不是很久的以后,自己就成了这个城市中的一员,一个按照标准纽约节奏在纽约生活了4年之久的纽约客(New Yorker)。生活好像就是这样,越是你认为虚幻的故事,生活越会让你到故事中去讲故事,从这一点上,我觉得庄子梦蝶或者蝶梦庄子都是有可能的。如果我有选择的机会,我会选择做庄子还是做蝴蝶呢?我至今都不清楚我的答案。
故事就从上飞机开始讲吧。到目前为止,一共没有坐过几次飞机,不管统计数字和科学家们怎么解释,反正觉得在飞机上隔着一层薄铁皮就是半空中,从哪个角度讲都不安全。而去美国的这趟就是平生第一次乘飞机了。上了飞机就一个感觉:新鲜,看什么都新鲜。从座椅到电视,从舷窗外的景色到来来往往的空乘人员都新鲜,连起飞前空姐讲解的安全示范都仔仔细细的听。
飞机轰鸣着在跑道上越滑越快,按照电视剧里面的标准安排,这时候主人公应该是心潮澎湃,然后热泪盈眶的激动大喊:“祖国,我爱你!我会回来的”。如果当演员,我应该是个非常蹩脚的演员,可能连演个匪兵甲之流的小角色都不够格,因为我当时的表现跟这个标准情节完全是两码事。根据我对航空知识的粗浅了解,飞机飞行最危险的阶段应该是起飞和降落。这个时候,飞机要把发动机开到最大马力,并放下襟翼以增加机翼的升力。如果起飞和降落时来个风切变或者撞上个家雀什么的,可能一架飞机就完了。基于这些知识,从飞机开始滑行起,我的心就一点一点的紧张起来,手紧紧握住座椅的把手,完全忘了电视剧里是怎么教的。猛然间,飞机里的噪音减小了,偷眼往窗外一看,原来飞机已经离开地面飞在半空中。地面上的房子真的变成了火柴盒大小。我尝试着想找出我认识的北京的明显地面标志,但早已不辨东西,我离开地面了,我离开家了,我飞向纽约了。
好像现在国内对任何服务行业的口碑都不怎么的,但回想起来,当初国际航空的那些空中小姐和少爷们还真是不错。男的潇洒女的漂亮,言行举止间透着一股发自内心的和蔼丶亲切和高雅。尤其是我遇见的那位空中少爷,大概看出我在飞机上的百无聊赖(也可能是图省事),给我出了一个邪招,说我如果实在没事儿干的话,他可以给我拿一整瓶葡萄酒慢慢喝,喝的迷迷糊糊,一觉醒来已经到地方了,多好。
免费的葡萄酒当然不能拒绝,否则我在感情上是不能原谅自己的,于是我就对着他给我的那瓶酒下了功夫。平时酒量不大,但这次喝了半瓶以后,不但没迷糊,反而更精神抖擞了,跟打了兴奋剂一样,怎么也睡不着,于是就在飞机上四处乱逛,正巧在后面的厨房里碰上了那个空中少爷和几个人闲聊。忘了聊的过程,也忘了聊的内容(基本上应该是前辈们狂喷,而晚辈我一脸敬仰的听),只记得不知是谁开的头,经过那位少爷的默许,我们几位都抽上烟了,好像有人还递了一颗给少爷,现在想想很有几分得意了,我在国际航空的班机上抽过烟,还明目张胆的。
不管兴奋还是不兴奋,旅途都是漫长的。在经历了最初几小时的精神抖擞后,酒精开始在大脑中慢慢施展它的魔力。在恍惚中,我感觉一个温柔的天使将我揽入怀中,带着我飞,高高的飞,飞向我的未来丶我的梦想。纽约到底是什么样的?危险吗丶我会被打劫吗?我能完成那些课程吗?我能找到工自己挣学费作吗?我真的能有自己的汽车吗?我能顺利毕业吗?甚至我能象王启明一样有一段浪漫的异国情缘吗?天使微笑着轻吻我,你真的那么想要吗,是发自内心的想吗?真的想就都会有的。
第一段航程是在美国阿拉斯加的安格雷其结束的,因为要在这里进美国海关,也就是说在地理上和法律上真正进入美国国境了,然后接着飞向纽约。过海关的时候出了一个小岔子,说是小岔子,但差点就进不了关。因为是第一次出国,所以认为过海关只需要拿着有签证的护照就行了,而把学校发给我的录取通知(I-20)留在了飞机上的行李中。没想到入关的时候人家还管我要I-20,我只好操着半生不熟的英语解释,说自己是如何如何的年幼无知,无心中犯下了这么严重的错误,已经追悔莫及了(基本上是这个意思,但用英语肯定表达的没这么地道)。如果您非要看我的I-20不可呢,您可以陪我到飞机上取一下。不知是我那种从里到外发自内心的纯朴还是那种浑然忘我的解释,或者是我优美的肢体语言打动了海关的老美,人家居然把我放行了,但拿到的I-94卡是一张暂时的,需要在到达目的地后的14天内到当地移民局再换一个长期的,不管怎么说,人家总算让我进入美国了。
当时另外一个小伙子就没我这么幸运了,那哥们儿好像是拿B签证的(商务签证),那口英语说的,还他妈不如我呢,解释了半天也没让老美明白他到底去美国干什么,让他提供在美国联系人的电话也提供不出来,一开始还瞎嚷嚷,后来就吭吭唧唧说不出话了。不知道他的最后结局如何,反正后来没看见他,结果应该不是乐观的。
后一段航程比较短。快到纽约的时候,几个坐在旁边半老不老丶半皱吧不皱吧的老太太用半普通不普通的中国话和我聊了一会儿,问了问我的情况。我说咱是自费留学生,从中国一个叫北京的小城市到纽约去读本科的,然后抱着虚心的态度向她们请教应该注意什么。这一谦虚可坏了,那几个老太太应该是广东或者香港人,好像也是老纽约客了,一副市井气,对着我这个毛头小子劈头盖脸就是一顿指导。原话忘了,但大意就是我这种一脸书生气的北京小年轻在纽约肯定混不下去,有得是苦头吃,大摆一副老前辈指点江山的臭架势。后来在纽约住熟了,想想那几位师太的言谈举止,也就是纽约法拉盛街头摆摊卖菜的,平时被人吆喝惯了,今天好不容易碰到我这么个生手摆摆威风丶装装大尾巴蝇。今后再碰到这种玩意儿,绝对不能客气了,干脆先正反手来6个大嘴巴,让丫满地找牙就行了。
傍晚时分,飞机在纽约JFK(肯尼迪)国际机场降落,我终于来到了纽约。出来领行李的时候有点搞不定了,因为是第一次出国没经验,所以什么都带上了,吃的穿的用的,加上各色礼品(多半是国内亲友塞的),整整4个大箱和2个小箱子(为此在首都机场被罚托运费若干),加起来应该在一百三丶四十公斤左右,一个人实在搞不定。这个时候身后来了一个老黑,拖着一个大平板车, 问我需要不需要帮忙,帮忙好啊,原来雷锋都移民到美国了。再问一下,原来帮忙不是免费的。好家伙,原来雷锋没在美国,可能去了火星或者小熊维尼星的什么对方,反正地球上是看不见了。
可能看我也是新来的,人家张口就要5块。我靠,5个美金,你想打劫啊,你知道汇率吗,知道五个美金还成人民币是多少吗?说出来能吓死你!想当年也是初生牛犊不怕虎,凭着那两句半英语居然也和老黑侃价,从5块一路砍到2块,就这么着,我在美国花的第一笔钱居然是给老黑小费,真是大善人所为。
表哥和表嫂早已在门外等待多时,看见我出来了先问问旅途是否顺利,然后采访我现在是什么感觉。什么感觉?我告诉他们,在走下飞机的那一瞬间,我念出了那段改编自阿波罗登月者的名言:对一个人来说,这只是一小步;对我的人生来说,这是一大步。
Day 2 科普一下纽约
如果问一下,对于纽约你知道些什么?多数人会怎么回答呢。我刚到纽约的时候知道的是:纽约是全世界最大的城市之一,有百老汇大街丶42街丶时代广场丶世贸中心丶自由女神。再多就说不好了。如果考试的话,这个答案连及格都不够,让我们还是先稍微科普一下纽约吧,当然,是山寨版的科普。
首先,通常我们说纽约的时候,我们指的是纽约市(New York City)。之所以要强调一下,是因为美国还有个纽约州(首府是Albany)。而标准的纽约客说纽约的时候,都指的是纽约市,好像世界上根本就没有纽约州这么个地方。
纽约市位于美国东海岸的北部,往东北是麻塞诸塞州(波士顿的所在地,盛产龙虾),北部是康乃提克州,西边是新泽西州(也就是我表哥住的地方,我第一个晚上的落脚点),纽约市的东边是长岛,再往东和南就是大西洋了。纽约州丶新泽西州丶康乃提克州三个州的交界处称为Tri-State Area(三州地区)。后面会详细介绍我是如何在这个地方叱诧风云,成为Top Sales的。
纽约市分成5个区,分别是曼哈顿(最着名的区,不是文盲的都知道,个别文盲也知道),皇后区(我学校的所在地),布鲁克林(很多人印象里面黑手党聚集的地方),斯塔腾岛,以及布朗克思(红番区的原型),其中以皇后区面积最大,曼哈顿人口密度最高。
如果问纽约的英文名字,好像都能答出来,是New York。但伟大领袖***曾经说过:“这个世界上,怕就怕认真二字。”所以我要进一步问一下,这个名字的来历,知道的有几个人呢?傻了吧,还是让我来讲讲我听到的:很久以前,一群在英国不得志的英国人来到美洲大陆一个现在叫纽约的地方,他们安顿下来以后,寻思着给这个地方起个名字吧。想来想去也没什么好听的,碰巧这些人都是来自英国一个叫York的地方,为了纪念他们的家乡,就把这个地方叫新(New)York吧,这就是我所知道的纽约的来历。
前面说了,我是在纽约的JFK国际机场下的飞机,出机场后花了2块钱雇了一个老黑帮忙把行李(4个大箱,2个小箱)运到出口,表哥和表嫂早已等待多时,开上车直接前往他们在新泽西的家。
新泽西州和纽约市一水相隔,从纽约市的曼哈顿渡过哈德逊河到新泽西有三条路,其中2条是隧道,一条是桥。2条隧道分别是林肯隧道和荷兰隧道。记得阿兰德龙的晚辈李小龙的远房表弟史泰龙曾经拍过一部着名的灾难片,就是在这两条隧道里面的一条拍的。当然,在那部片子中,史泰龙又一次显示了他老人家的英雄气概和过人身手,在最后一秒钟大嘴一咧,用满身腱子肉拯救了纽约人民。如果说一条隧道以林肯命名还可以理解的话,那么另一条叫荷兰隧道就很费解了,一直不知道纽约人民当初是怎么想的。后来经网上高人指点才明白,因为设计此隧道的工程师姓Holland(译为荷兰),此人在修建隧道期间多次亲临工地,他创造性的提出了一种新的隧道通风方式,而这条隧道就是第一条用这种通风方式进行换气的。可惜,这位建筑师在隧道快完工前告别了人世,年仅41岁。时至今日,世界上通行的隧道通气还是Holand的方法。因此为纪念他便将此隧道命名为荷兰隧道。由这个故事,又一次感受到在这个国家中,那些真正用自己的才能造福大众的普通人也是会被大家永远记住的。
现在说说那座桥,桥的名字叫乔治华盛顿大桥,名字当然是为了纪念美国的国父乔治华盛顿。这座大桥是上下双层的,后来才知道,乔治华盛顿是上面一层桥的名字,而下面一层的名字是马格丽特华盛顿大桥,是为了纪念国母,也就是国父的老婆的。我曾经测试过,很多纽约人都不知道这座双层公路桥名字的事,都不知道这座桥其实有2个名字。在这里,有一点需要读者发挥自己的想象力来解释了,那就是为什么上面是国父,下面是国母呢,要是反过来如何呢?
在美国的第二天是从新泽西开始的,表哥的房子是在一个叫Fort Lee的紧靠华盛顿大桥的小镇子里面。不知是因为时差还是兴奋,反正早上6点多一点就醒了,表哥家的乖乖狗狗还在懒洋洋的爬着,我自己就出门到外面街道上溜达考查民风了。街道上整齐清洁安静,初夏的晨风轻轻拂过,各家的私家车乖乖的趴在门口。在大概10米外,一只憨态可掬的松鼠一跳一跳的过马路。出于一个从小在中国长大的男孩的本能反应,我大叫一声冲向松鼠,那只可爱的小东西在愣了大约一秒钟以后,拔腿逃向最近的一颗大树,然后消失在茂密的树林中。事后表哥以一个老美国的身份狠狠的教育了我,一是我的少见多怪和愚昧,二是这样做让警察看见了可能会让我吃官司。以后的经历越来越让我感觉到什么是真正的自然保护,以及动物和人的关系应该是怎样的。在美国,即使是在纽约这种大都市中,比如在曼哈顿的闹市区,松鼠和鸽子也是随处可见,有胆子大一点的甚至敢从小朋友手里叼吃的。不一样就是不一样啊,惭愧惭愧。
美国人早上很喜欢喝咖啡,表嫂起来以后也为我们煮了一壶。和国内不同的是,她先拿出一些整个的咖啡豆,然后用机器打碎,再放入咖啡机里面。咖啡机是电的,用电把水烧开后把水蒸气喷过打碎的咖啡豆,做成咖啡。国内好像都是喝速溶的,为什么要这么费劲的做呢?喝过真正咖啡豆煮的咖啡才知道什么是真正的咖啡,那种醇香和清爽是任何速溶产品所不具有的。从那以后,任何速溶咖啡在我眼中都成了垃圾。
Day 3 新手初试找零工
美国的秋季学期一般是8月底开学,有的学校也可能是9月初,而我是6月中旬到的纽约,这也就给我留下了2个月的时间去先熟悉一下环境。熟悉一个城市有很多种方法,比如观光一下游览点丶名胜古迹,到各种商店购购物,或者去去博物馆等等。对我来说,这些事情今后有的是机会去做,目前第一重要的是:抓经济。
对于那些拿到全额奖学金的同学来说,刚到美国的留学生活可能充满了浪漫。但对于一个像我一样的自费生,首先面临的是学费丶生活费。在留学之前,从学校提供的信息上知道,每个学期的学费是2700美金,书本费大概200美金;表哥告诉我每月生活费大概包括住房300美金,吃饭200美金,交通100美金,其它50美金。也就是说,虽然我从国内带了大概3000美金,在交完第一学期学费后连一个月都支持不了,所以当务之急是赚钱。因为是留学生,理论上是不能工作的,那么赚钱的方法也基本只有一种:打黑工。
所谓打黑工就是非法打工,后来很多人问过我,难道不能合法打工吗?这个问题讨论起来有点复杂,而且我也没仔细读过这方面的法律条文,但以我的理解简单的说,作为一个在美国的外国留学生,美国法律规定你每周最多只能打20个小时的工,而且是在校内。听起来也不错,但实际情况不然。首先,校内的工作机会很少,基本排不上;再一个就是校内的工作都是什么咖啡厅收银员丶图书整理员等等,没什么技术含量,每小时工资也非常低,在我那个年代好像是每小时四块半,而且还要上税。要想多挣钱,就只能打黑工了。只要你的体力受的了,每周打多长时间都行,只要不被移民局抓到就行。一旦被抓到,惩罚是极为严厉的。
对于一个新手来说,打黑工的种类也只有那么几种,虽然技术含量也不高,但起码好找工作,时间没有限制,每小时工资也高一些。最普通的黑工就是打餐馆,也就是我们俗称的刷盘子。但我们后面会介绍,这种理解是错误的。打餐馆也是很有讲究的,有很多工种,而且多数情况下不是刷盘子。除了餐馆,还可以打洗衣店,衣厂,或者到一些商店打杂。只要肯吃苦,在纽约这样的大城市找到这样的工作还是很容易的,而且维持基本生活不成问题。
第一次尝试找工是从曼哈顿开始的,历时4个小时。出发前,我特意换了一身干干净净丶体体面面的衣服,谁知道却得来表哥的一顿挖苦:“你穿那么整齐谁敢用你啊,又不是让你当老板!”。以后的经历逐渐使我明白,美国的穿衣习惯完全和我们的习惯是两码事,主要是以干净丶舒适为主,即使是面试的时候,也要合乎你所申请的工作岗位,不能什么都来西服。听我在硅谷当程序员的老哥讲过一个笑话,说他们那里的面试,一看你穿什么就知道你是在硅谷干过还是刚从外州来。外州来的一般是西服革履,而在本地待过一段时间的人一般都入乡随俗,大裤衩子加T恤凉鞋就敢走进来面试了。
言归正传,回过头来说找工作。纽约城大概有成千上万家中餐馆,分布于各区各条街道。大的能容纳几百人,开大型宴会;小的就十几平米的一个外卖店。所谓外卖店,就是专门做好快餐然后派人送给客人的小餐馆,这种小外卖店一般都在写字楼附近,专门做写字楼的午餐生意。表哥的住处和曼哈顿一河之隔,所以我们首先从曼哈顿找起。找工的过程很简单,顺着马路,碰到一家问一家,问人家要不要用人。第一天的战果很惨,问了大概二丶三十家,没一家愿意要我。总结一下,多数餐馆都是问两个问题,第一个,你来多长时间了?第二个,会不会说粤语/福建话/上海话?本人对南方各种方言一窍不通,刚到美国不超过72小时,自然成了理所当然拒绝的对象(我们会在后面详细说明原因)。
Day 4 我的学校,Queens College
第一次在街上找工作以彻底的失败而收场。我们大概走了几十条街道,问了几十个中餐馆,都因为没有相关的工作经验而惨遭拒绝。现在想想,人家可能从第一眼看见我就不想用我,因为刚到美国,满眼都是好奇,一看就不是能吃苦的样子。后来,当我变成一个纽约客以后,也从很多后来者眼中和脸上看到当初的我,那是一种非常难形容的表情和气质,暂且把它叫非常“大陆”吧。
既然是来念书的,当然要去学校看看了。次日一早,我们从新泽西出发,前往学校。我的学校的全称是Queens College of City University of New York,译成中文的话,叫纽约城市大学皇后学院,坐落于纽约的皇后区(Queens)。纽约城市大学简称CUNY,由十几个学院组成。不象其它的大学有一个或几个集中的校园,CUNY的十几个学院遍布纽约的各个区,而Queens College是这些学院中校园最大的。后来才知道,CUNY中有几个学院根本没有校园,例如Hunter College,出了教学楼就是纽约的大街了(好像也蛮拽的哦)。
从新泽西到皇后区有几条路可以走,为了让我开开眼,表哥特意选了穿过曼哈顿的一条路,一路经过第六大道丶第五大道丶时代广场(Times Square)等地。
时代广场是由百老汇街与第七大道切割出来的三角形畸零地,这是纽约剧院最密集的区域, 1920 年开始时代广场五光十色的年代,现在从 44 街至 51 街约有30 间主要的剧院,时代广场的名称是因为美国举足轻重的纽约时报 (New York Times) 而命名,之前,这里称为长亩广场 (Longacre Square) ,是马商丶铁匠丶马厩的集散地,当然不乏鸡鸣狗盗之辈横行, 20 世纪初,在歌舞剧盛行的带动下,百老汇一时冠盖云集。
出国前就听说过时代广场,主要是知道每年新年,有很多人聚集于此,等着那个巨大的灯球落下来,一起喊“十丶九丶八丶….丶三丶二丶一”,当灯球落到底的时候,标志着新的一年的开始。这个场景从电视里面看很激动人心,后来也曾动过亲临现场的念头,但当知道要在下午就到那里在凛冽的寒风里面等10个小时左右(否则根本挤不进去),而且基本找不到上厕所的地方,我就打消了这个念头。以后又多次在电视里面看到时代广场迎新年的场面,心里只是充满了对那些在现场的家伙们的敬佩。
我第一次经过时代广场是在白天,说实话,远没有我想向中那么宏伟气派,面积也比我们的天安门广场差远了(简直就不是一个数量级),但那份车水马龙和喧嚣,却依然给我留下了深深的印象,以后每次在电影里或电视里看到时代广场,心中都会涌出一种莫明其妙的激动,总会的寻找着我吃过快餐的那家麦当劳和我驻足过的地方。
曼哈顿是一个基本南北方向的狭长的岛子,南北方向长,东西方向短。东侧与皇后区一水相隔(这一水叫东河,East River),西边和新泽西隔哈德逊河相望,东南方向是斯塔腾岛,而那个由法国人送给纽约的巨大雕像-自由女神像,则位于曼哈顿的西南。
曼哈顿的马路可以用横平竖直来形容,南北方向长的街道叫大道(Avenue),从东侧的第一大道一直到西边的第十二大道,其中最着名的有第五丶第六大道;东西方向短的马路叫街(Street),从南边的第一街一直往北排,记得我骑车到过二百九十多街,最大数是多少就没有考证过了,这些街道中最有名的当然就是那个四十二街了。其实,第一街并不是紧靠着岛的最南端,在第一街和曼哈顿最南头之间,还有一些街道,这部分街道不是用数字来标明的,而且走向不完全是正东正西。那两座被拉登同志一头撞塌的大楼-世贸中心,就在这部分街道里面鹤立鸡群。
穿过曼哈顿往东就来到了皇后区(Queens),我的Queens College就位于一个叫Flushing的地方,中文叫法拉盛,是纽约几个着名的华人聚居地之一。Queens College是1937年建的,我知道这点是因为1997年是她的建校六十周年,学校搞了很多活动,校园里面挂了很多彩旗,当我第一次知道这个时间的时候,不知道为什么,心中涌过一道感慨:“当年我们用汉阳造丶红缨枪和大刀打日本的时候,人家竟然在这里安安静静的搞高等教育。什么是差距,这就是差距啊。”
Day 5 移民局,社会安全局
对于美国政府,世界人民有着各种不同的评论。对于生活在美国的人来说(包括外国人),美国政府的各个底层职能部门给你的基本感觉就是,这是一个给你提供帮助的地方。作为一个留学生,我在美国接触过不同的政府部门,例如警察局丶交通局丶市政府丶以及社会安全局等等,每个地方的办事人员都很有礼貌,非常和蔼可亲,耐心细致地尽其所能解决问题。但只有一个地方例外,那就是移民局。
美国的移民局是一个让外国人爱恨交加的地方。说它可爱是因为外国人出入境丶转身份丶办绿卡都离不开这里,在你办正常手续的时候,接到移民局的来信很可能就是说明你的案子有进展了。说它可恨是因为这个衙门太牛了,简直就是大爷,拿谁都不当人,看你稍微不顺眼就给脸子看,给你找点错就能耽误你一辈子,你不服或者发火还都没用。
因为我入境的时候没把学校发的I-20带在身上,所以拿到的是暂时的I-94卡,必须在入境后2周内换到长期的,否则连学都上不成。这个事情实在耽误不得,所以落地以后刚一安顿下来接着就是跑这件事。
纽约的移民局在曼哈顿,具体地址忘了,记得是在下城。那天起了个大早,带齐证件坐地铁来到移民局。本来以为自己6点多钟来(移民局8点开始办公),应该是排在前面了,谁知道到了地方一看,一条队伍已经在移民局前面的广场上绕了几个圈,队尾已经排到了旁边的街道里面。就这样一路排下来,直到11点才到门口,又经过了极为严格的安全检查才进到楼里面,在楼里又等了半个小时左右才排到窗口前。人家一看我的情况,说这个窗口不办这个事,要上楼上的一个办公室。七拐八拐到了楼上还不错,不用排队,人家看了看我的I-94,问明了情况,加盖一个章就完事。当时这个气呀,排了5个小时就为这个章,后来遇到听到的多了,才觉得那天运气还不错,起码章是盖上了。要是运气不好,人家找个理由不给盖就麻烦大了。
换了I-94以后,下一件事就是申请社会安全号。美国的社会安全号就象我们的身份证号码,只不过作用更大。社会安全号是一人一号,这个号码在美国跟着你走一辈子。有了这个号码,才能开银行账户丶申请信用卡丶申请驾照。通过这个号码,一个人的所有信息都可以被查到,例如贷款信息丶工作历史丶上学历史丶犯罪记录等等。和国内不同的是,美国人视社会安全号为高度隐私,社会安全卡一般都收在保险的地方,号码也不告诉别人。
因为开始是住在新泽西的表哥家,所以就近在新泽西的一个社会安全号办公室申请的。印象里是一所大的平房,没人排队。进去以后说明了来意,递交相应的证件,人家态度很好的帮你复印,过了几周社会安全卡(其实就是一张小纸片,印着社会安全号)就寄过来了。后来陪朋友去过纽约办社会安全号的地方,人山人海,一等就是半天。现在好像情况又有了大的变化,很多在美国念书的朋友反映,留学生好像不能申请社会安全号。如果是真的的话,无形中会给生活的很多方面带来麻烦,最好能赶早到学校的外国学生办公室把这件事儿先问清楚了。
Day 6 第一次购物
以前学英语的时候就接触到Big Shopping这个词,从字面就很好理解意思-大大的买。不知是平时没有时间购物还是喜欢一次买很多东西,美国人好像对Big Shopping情有独钟。有时候看着美国人的一个家庭购物简直有种恐怖的感觉,一家人推几辆大个儿的购物车(Shopping Cart)在超市里面转,吃的用的一率大包装的,一次买够一周甚至二周的日常用品。我认为,这种购物方式会从某种程度上刺激SUV(多功能越野车)和Mini Van(7人坐的面包车)一类中大型车的销售,因为我后来的小车是无论如何也塞不进那么多东西的。
我在美国的第一次购物是在新泽西的一家普通大型超市,名字早就忘记了,只记得灯火通明,门口一个超大的停车场(Parking Lot),当然是免费的(看看国内那些收费的,觉得中国的消费者简直太老实丶太好蒙了。)。
进了Super Market,第一感觉就是转向了。也许是我见识少,反正那个时候是看什么都新鲜。再加上美国人的面子工程极好,有包装的搞的花花绿绿,没包装的水果个个干干净净,鲜艳欲滴,蔬菜柜台上面有喷水雾的喷头,定时喷水,让每一个菜叶都水灵灵的。总之,让人一看见就喜欢(现在我们国内好像也没到这个水平),挑逗着让你花钱。让我最开眼的还是蔬菜水果的柜台,从来没见过,也没想到蔬菜水果能被种的这么大。柿子椒比我的拳头还要大2圈,而且有红的丶绿的丶黄的多种颜色;芹菜比我的两根手指合起来还粗;当然还有许许多多不知道名字,也从未见过的。后来住的久了,才了解最绝的是这些蔬菜中绝大部分都是生吃的,而且口感丶味道极佳,营养也好,难怪人家老美一个个都精精神神丶人高马大的。说到生吃蔬菜,就免不了提到酱料。美国蔬菜蘸着吃的酱料林林总总能有几十种,什么酸的丶甜的丶苦的丶辣的丶涩的,大概我能想出来的口味人家都有,最受欢迎的应该还是千岛酱(Thousand Island),甜酸口味,我的最爱。一直到现在,我还在想这个名字是怎么来的,是否和我们的千岛湖有什么联系。
既然是购物,就涉及到价格。美国人的价格很少有整数结尾的,通常都是有整有零,以九毛九结尾。比如,橙子不写2元一斤,偏来个1.99元。据说这样是让顾客感觉东西便宜。不知其他人是否认同,反正对我没什么作用,每次都当整数计算,九块九毛九就是十块,不能让老美当傻子蒙了。刚开始我还有个毛病,什么都换算成人民币,然后和国内的价格比,这一比就承受不了了,任何东西乘以八都让我觉得是天价,都让我有种宁可不用也不能买的感觉(后来回国时候又犯了这个毛病,看见什么价格都换算成美金,然后比回去,结果是吃早点的时候每次都觉得人家好像白给我一样)。
第一次购物我的唯一收获就是一张地图和一把零钱。那张地图是我一直到现在见过的质量最好,信息最全丶最正确的地图,里面标明了皇后区(Queens)每一条大街小巷的名称。在那以后的4年中,凭借这张地图,在皇后区跑来跑去从来没有迷过路。我想其实这反映了两个方面,一是地图准确,街道名称和门牌号标的清楚,再一个就是每家每户都有一个门牌号,而且通常标在房子的正门或者最显眼的地方。这一点可比北京强出太多了,在北京,如果想去什么不知道的地方,门牌号基本是用不上的,您得问好了在哪个路口的什么方向大概多少米,在什么什么大楼的哪边,这个费劲呀。
买地图找回来的零钱也让我把玩了一阵。美元里面,纸币常见的有一元丶五元丶十元丶二十元丶五十元丶一百元几种,二元的也有,但很少见(碰巧我收集到了一张,至今珍藏);硬币常见的有一分丶五分丶十分丶二十五分几种,其中二十五分的叫Quarter,是最常用的,一般用来打电话丶存车等等,硬币中还有五十分和一块的,也非常少见。好像从2000年开始,美国开始发行一套新的Quarter,一共50枚一套,每一枚上面写着一个州的名字和那个州最着名的特产,比如佐治亚州的那枚上面就写着Georgia,图案是桃子,因为Georgia是Peach State,我目前搞到的有30多枚,其他的还在收集中。
Day 7 找到第一份工作
在千禧年之后的日子里,互联网似乎统治了一切,不管你需要哪方面的信息,只要Google一下,Yahoo一下,或者百度一下,什么全有了。但在上世纪末,即使是在信息发达的美国,要找工作也主要是从报纸上。
纽约有很多地方报纸,中文报纸里面最出名的是“世界日报”,当时的售价是50美分一份。世界日报每天的报纸大概有几十版,厚厚的一大摞,卷起来能当个凶器。报纸里面除了新闻以外,绝大部分是广告。而且广告数量之多,范围之广,分类之详细,在当时的中国是难以想象的。
纽约买报纸可以从自动售报机里面,或者从报刊亭买,其中报刊亭最有特色。说是报刊亭,其实更象个杂货铺子,饮料丶$$丶报纸丶杂志丶Zippo火机丶糖果巧克力丶彩票等等,包罗万象。而且种类极为丰富。就拿$$来说,过去光知道万宝路有红的丶白的,到纽约以后才知道还有灰的丶绿的,骆驼烟也有好几种颜色,长短不一。唯一奇怪的是,当年在国内风靡一时的希尔顿和良友烟,在美国就一直没看见过。
以我当年的经济实力,好像买报纸找工作都得隔天买,每每想到一个美金就是八个人民币,就觉得买什么都贵。但工作还是要找的,而且具过来人介绍,“世界日报”对华人来说还是一个不错的资源。报纸上专门有找工作广告的版面,通常有三丶四版之多,分成餐馆丶衣厂丶洗衣店丶打杂丶司机等等栏目。刚到纽约,什么经验都没有,也只能从餐馆入手了。从报纸入手的运气还是相当不错的,第一次买了报纸,打了几个电话就有一个餐馆让过去看看。这回有点经验了,特意穿了一身干净朴实的衣服,让人家觉得咱是个干活的。
找到的第一份工作有个非常奇怪的名字,叫“Bus boy”。这么多年了,我一直用这个词来考察很多人的英语程度,其实不应该说是英国程度,而应该说是考察一个人有没有在美国的中丶大型餐馆里面打过工。
现在请告诉我,当你读到这个词的时候,你的第一理解是什么呢?是不是认为是公共汽车上的某个工作,比如买买票什么的?不卖官司了,告诉你吧,Bus boy 就是餐馆里面Waiter(服务生)的助手,帮助客人倒倒水,换个菜碟,拿个餐巾纸,收拾残羹剩饭或者把吃剩下的打个包什么的。好了,现在你也可以去考别人了。
现在要发挥一下了(毕竟是这辈子第一个工作面试吗,所以来个文采飞扬的,飞不好大家不许起哄啊):那是一个阳光明媚的慵懒夏日,因为我的时差还没有全部倒过来,所以有点慵懒;具体说应该是一个周四,因为第二天就上班了;记忆里气温应该不是很高,湿度也不是很大,因为我好像没怎么出汗;好像那天我的心情也不错(废话,刚到美国都好),因为我一路都是唱着歌去的(不知为什么,一写到这里,脑子里浮现出“瓦耳特保卫萨拉热窝”里面皮劳特对季斯说的一句话:“你们可以一路唱着歌去解放区”)。经过查阅我花钱买的地图,发现面试地点是在曼哈顿的下城,也就是曼哈顿南边靠近岛尖的地方。从我Queens住的地方到到面试的地方距离大约是30厘米,没错,千真万确是30厘米,地图上的距离;实际物理距离大概20-30公里,以我当年骑车的速度大约是一个小时的路程。
那家餐馆的名字早就忘记了,但记得是在曼哈顿下城(南面靠近岛尖的部分)第一街以下,应该离世贸中心不算太远的地方。餐馆的规模不算太大,应该也就是能放几十张两人进餐的桌子吧,在一个街道的拐角,餐馆的特色是里面有很多2米多高的绿色植物,把桌子隔开,让人有一种在花园里面用餐的感觉。提供的食物好像很一般,不过是辣一点的鸡肉丶猪肉丶牛肉等等,但餐馆的宣传词用的很到位,是“Spicy Food, Spicy Music, Spicy Girl”。Spicy是辣的意思,所以翻译过来就是:吃的辣,音乐辣,妞也辣。够味道吧。以后也在其他餐馆工作过或者吃过饭,发现成功的餐馆其实没什么大秘密,除了服务好丶东西不要太难吃以外,就是要在什么地方显示出你的不同,不管是菜谱丶摆设丶还是音乐什么的,只要有特色就不怕没人来。近几年好像国内的很多人也渐渐悟出这个道理,许多什么解放区餐馆丶***餐馆丶绿色餐馆也都开张,并且生意兴隆。所以,我总结一句话,要想在某方面成功,你就必须显示出Difference (不同)。看看时下最热的电影明星不也证明了这点吗,出名都是要不美死,要不丑死,反正不在中间呆着。
言归正传,餐馆坐落在一条并不热闹的街角,面试的时候因为是上午,所以显得很冷清,几个waiter在门口的桌子上一边闲聊一边折叠着餐巾。我走进去,操着一口地道的中国英语向人家解释我是来面试的。老外们的听力还不错(居然听懂了),把我领到餐馆的经理面前。经理是一个白人,很高很壮,记得是叫Peter什么的,看了看我,就直接把工作性质描述了一遍。工作时间是每周五丶周六下午3:30一直到半夜1点左右;主要内容是帮助Waiter们照顾客户,其它的还要干些杂活;报酬是底薪30美金,外加Waiter们所得小费百分之五的提成。然后就问我干不干,如果干的话从明天开始。
还用问干不干吗?初来乍到,没有经验,语言不通,能找到活就相当不错了,在表示了一番自己一定把本职工作干好的决心后(全都是英文啊),我和Peter友好的握手道别,并约定第二天见。明天,明天我就要在美国开工挣钱了。
Day 8 Bus Boy是怎么练成的?
早就忘了第一次挣人民币时候的感觉了。但第一次挣到美金,靠自己的劳动挣到货真价实,绿花花的美金的时候,感觉从肉体到灵魂都被那张神奇的纸温暖了。我的第一张美金就是做Bus boy赚来的。
面试的第二天,为了显示我是一个多么优秀的员工,我比规定的时间早到了半个小时。似乎Peter也没想到我能到这么早,因为我向他要任务的时候,他还是稍微的愣了一会儿神,然后拿给我一罐能喷的东西和一个类似雨刮器的玩意儿,分配了我的第一项任务,擦窗户。
餐馆只有2面临街,就一层,每面大概4个大玻璃窗。擦窗户对任何一个我那个年代的人来说应该都不陌生。从小学到中学,教室卫生就包括这一项。但如果用美国式的方法来干,擦窗户就成了一件轻松的,有科技含量的工作了。我所需要做的就是拿着那罐喷雾剂样的东西,照着脏窗户玻璃一顿狂喷,喷出的溶剂会溶解所有的脏东西,然后用雨挂器把脏水刮下来,玻璃就红星闪闪放光芒了。在经过20分钟苦干后,我的第一项工作顺利完成,而我的速度也让Peter赞叹不已。
擦窗户只是热身活动,3点以后才来真格的。第一项正经事就是切香蕉,确切的说应该是切芭蕉。这家餐馆有一种非常好吃的小吃,或者叫甜点,是用芭蕉做的。在后来的日子里,我多次仿照着做(咱们中国人什么都能仿出来,自豪中。),招待了很多朋友,每次都博得满堂喝彩,但我从来都没有透露过那神秘的烹饪方法,并把这个方法列入传子不传婿之列。制作这种小吃的第一道工序就是要把芭蕉剥皮,然后斜着切成5-7毫米左右的厚片,而我,就是这第一道工序的操作者。
芭蕉都是放在地下室里面成箱装的。我每次需要切大概3箱左右。读到这里,有些人的脑海中可能会出现这样一个场面:在异国他乡一个昏暗的地下室里面,大大小小的小强不时爬过;一个英俊但有些消瘦的年轻中国学生,带着悲愤而又坚毅的神情,眼中充满对未来的美好憧憬和向往,冲着一堆芭蕉挥舞着一把明亮的餐刀。刀锋划过,芭蕉片象雪花一样从手中飘落,芭蕉皮不时飞向墙角,挂动着风声。
您的想象有一部分是对的,地下室是昏暗的,年轻的中国学生是英俊的,但他的神情不是悲愤的,岂止不悲愤,应该说是愉快的,而那天让他愉快的秘密,除了开始挣钱,还有的就在芭蕉里面。
众所周知,我们中国历史悠久,物产丰富,香蕉就是我国广大劳动人民经常食用的水果之一。但上个世纪我们吃的香蕉一般都比较小,最多一乍多长,有时候有一种叫巴拿马大香蕉的,又黄又大,但不多见。而我第一次见到那种大个的芭蕉的时候,一下就把他老人家当香蕉了。成熟的芭蕉大概有两乍多长,粗粗的,金黄金黄,里面的肉也是白里透黄。当年咱一个穷学生,哪见过这个啊,让咱削咱就削吧,但削着削着就起了坏心了:这么大的香蕉,味道一定不错吧?
行了,剩下的事不用说大家也都知道了,我挑出一些最好看的芭蕉的最好的一段充分满足了自己的好奇心。最后的结论是,芭蕉的肉不是象香蕉一样特别好吃的,也不甜。只有按照成熟程度的不同,经过那几种烹饪后,才能变成佳肴。
削完芭蕉丶摆好桌椅刀叉就4点多了,离真正忙起来的时候还有段时间,这个时候一般用来吃饭。要说这家餐馆最让我满意的,除了美金可能就是它的伙食了。首先是吃饭的环境好,一个大堂干干净净,旁边绿树环绕,还有点背景音乐;其次是饮料好,除了含有酒精的饮料不能动以外,其它各种果汁丶饮料敞开喝。刚开始的时候不好意思要高级的果汁,只要可乐,现在想想简直是犯罪;再就是伙食好,除了鱼以外随便吃,我最中意的有5丶6道菜,饭后还可以来杯咖啡(不是速溶的啊)。在那以后的几个月中,每个周五丶周六都成了我的聚餐日,通常我会从聚餐日的头一天就开始做准备,以保证在聚餐日能发挥最大的战斗力,最强的一次是光顾低头吃,吃了几个盘子的饭菜,喝了一大瓶果汁,吃完后发现自己站不起来了,因为肚子太涨了,哼哼唧唧好一会儿才能动窝(惭愧中)。多年以后回头看看,我告诉我自己鲁迅先生是对的:“我再也没吃过那么好的饭,喝过那么可口的果汁”(篡改自鲁迅全集之“社戏”,最后一句)。
吃了人家的,当然就要给东家干活。Bus boy这个职位就象个消防员,哪里有情况就冲向哪里:客人刚坐下要给倒冰水(几个人就要倒几杯),喝完了要给及时补上;上菜了要给拿餐巾纸,每过一会儿要换盘子;吃完的菜盘要马上撤下,有打包带走的要帮忙打包,客人结完帐要马上收拾干净,等待下一轮冲锋的到来。那么下一次冲锋通常多长时间到呢?如果你是问晚7点到12点这段的话,答案是“立即”,因为很多客人已经在吧台前排大队等半天了。如果你问我一个人要照顾多少张桌子呢?让我想想看,记得餐馆用的是那种2人对坐的小桌子,开Party就拼成大的,我一个人大概负责三丶四十张左右,这就是我的劳动强度。为了把我的劳动强度量化,再举个例子:刚出国时候带了一双高级旅游鞋,在国内穿了2个月,结果连鞋底最细的花纹都没磨掉。打Bus boy时候也穿这双鞋(因为舒服吗),一个月,确切的说是只有8天(因为只有周五丶周六打),就把鞋底磨穿了。
“北京人在纽约”里面的王启明好像很辛苦,拍这个电视剧的那家餐馆我后来也打过工(详见day M),但王先生好像还有个阿春隔三差五的暗地里关照一下,我可是货真价实的一个人在战斗。
有付出就有收获,第一天的收获是43块(也好像是45块),美金!相当于当时国内一般人多半个月的工资。打完工,接过钱,所有的劳累都烟消云散了,我那天是唱着歌回家的。
伟大的历史辩证唯物主义告诉我们:“劳动创造了人”。我可以保证,这是一条真理,一条千千万万年以后都还是真理的真理。劳动万岁!!!
Day 9 窦大哥
这应该是一个充满回忆丶友谊丶感激的悲伤题目。
去年某一天,接到表嫂电话,问我还记不记得窦大哥?当然记得了,而且很清晰,因为刚到美国的时候多蒙他的照顾。然后表嫂就告诉我一个不幸的消息,窦大哥去逝了,确切的说,是出车祸去逝了,和他的小女儿一起,身后留下他太太和一个儿子。
窦大哥比我大个7丶8岁,要说长相,那是相当的精神,这样说是有原因的。如果读者是30多岁的人,可以想象窦大哥就是老一辈着名电影演员王心刚年轻时候的翻版;如果你不知道王心刚,那不要紧,在街上看见当年的窦大哥,你也许会马上让他给你签个名,因为你把他当成濮存昕了。知道我的窦大哥有多精神了吧。
我和窦大哥的相识多亏表哥,因为他和我表哥在国内大学是同学,都是学医的。他比我早到美国一个多月,是以访问学者的身份(J签证)去的,在纽约哥伦比亚大学的一个医学实验室做研究工作。窦大哥在皇后区一个叫Jackson Hights的地方租了一个阁楼,好像是二百二十多美元一个月,有个十平米左右,地点离我的学校骑车大概半个小时。我到纽约以后也需要找个地方住下,大家都想省钱,所以表哥就把我托付给他,跟他Share他的小阁楼了。
窦大哥本身心肠就好,又加上我是有“背景”的,所以对我的照顾可谓是无微不至,帮我搬行李丶搭床丶摆桌子,总之,就象一个真正的老大哥。我和窦大哥一起住了1年多,其中搬过一次家,搞了一个从最上面到最下面的乾坤大挪移,从阁楼搬到地下室了。后来窦大嫂和窦公子从国内来了,我才自己搬出去租房了。
窦大哥有很多和我有关的故事,讲几个最有意思的吧。首先说骑车,我当初是真正的一穷二白,什么收入都没有,所以打工上学统统骑车。窦大哥每个月都有一千多一点的收入(他给我看过他的Pay check,当时那个羡慕啊),所以上班坐地铁。那时候地铁还比较便宜,每次一块二毛五,他就向我建议也改地铁,免得每天沐风浴雨的潇洒,来回不就二块半吗。于是我就给他上了一堂数学课,以我当时的第一份工作算,骑车和地铁每月的差距是二十块,应该算大银子了。我这么一算一较劲不要紧,人家也开始算了,每天2块5,一个月就五丶六十块呀,更是大银子了。于是窦大哥马上花二十块钱买了辆二手车,是自行车啊,开始了我们共同的省钱路程。
某日傍晚,接到窦大哥一个电话,声音微弱的告诉我,他在曼哈顿被车撞了。天啊,怎么可能?赶紧问他伤势如何,情况要不要紧。后来知道了事情的经过:那天他在曼哈顿的汽车道上骑车(美国就没见过自行车道),一辆急转弯的汽车把他不轻不重的顶了出去,说是不轻不重,是因为他当时还能爬起来,有个比较清醒的意识。撞他的车也没跑,当时就报警了,然后就是老一套,警车和救护车马上来到,把他抬到担架上固定好,这当口他就昏过去了,等醒过来已经躺在医院里面了。说到这里咱得夸夸人家的警车和救护车,在美国见过几次车祸,每次警车和救护车都是马上就到,就好像知道几分几秒这里要有事,一直等在街角似的,如果是汽车相撞,救火车也跟着来,用得上用不上的,来了再看。后来分析分析,这个速度应该取决于2点,一是人家的反映速度快,接到报警就能马上跑出来(拿着纳税人的钱,纳税人出事了能不赶紧来看看?);二是人家那个警笛管事,马路上的车听见远远的就让。就这第二点,每次想起来都感慨半天。国内的警车丶救护车,还有牌照前面是红字打头的车也拉警笛,怎么很少有人让呢?是咱们不知道人家有急事吗?还是我们的道德水准差了点?好像都不是,是那些警笛响的有问题,我敢打赌,咱们那警笛说白了就是个特权的标志,打老远的就告诉大家:我是个有特权的大牛,爷今天要摆个谱,也别管我有事儿没事儿,你们全给我靠边。我这个赌应该能赢吧?
话扯远了,回来说窦大哥的车祸。话说窦大哥从医院里面醒过来,旁边有黑的丶白的洋护士妹妹伺候着,一会儿来了一位西装笔挺的年轻人,猜猜是谁?您要猜着我就显眼了啊,是个律师。拿着几张纸让窦大哥签。大意就是我们知道您被车撞了,表示万分的同情和慰问。同时也告诉您,您发财了,您这个官司我们接了,会代表您向对方的保险公司索赔。只要您在这张委托书上签个字,就没您什么事了,回去净等着拿钱吧。窦大哥当时初来乍到,一听有这个好事当时就签了。这个故事的结局是,几个月后,窦大哥拿到了一万多块的赔偿。感慨啊,不是光感慨那一万多块啊。
在头几个月中,我和窦大哥是搭伙的,具体办法是,一起做,一起吃,买了东西的收据写上自己的名字放在一个盒子里面,等月底时候一起算帐。窦大哥是有稳定收入的,当然想吃点新鲜的,可又知道我手头紧,所以买什么都和我商量。记忆最深刻的是有一次我们一起去超市买副食。中国人做菜吗,葱姜蒜总是要的,窦大哥拿起一把小葱(十几根)一看,九毛九,不错;我把价格一乘八,妈呀,天价啊,再看看吧;看到不错的鱼,一块九毛九一磅,一乘以八,什么鱼能值这么多钱啊,这不抢劫吗?窦大哥无奈了,干脆采购归我管吧。所以第一个月我们吃的大概是这些东西:一块九毛九能买十磅的土豆,九毛九一磅的肘子,三毛九一盒的鸡蛋(12个),外加一些处理的青菜,便宜的大米。一番折腾下来,窦大哥居然也逐渐适应了,号称在国内从来不吃肥肉的他也能和我比着吃炖肘子了。月底一算帐,我们两个都乐了,2个人一个月一共花了八十多块,奇迹。
窦大哥有句名言,就是看什么地方的卫生条件好不好,关键是看卫生间。本着这个原则,不管我们俩一起住阁楼还是地下室,我们的卫生间一直都是一尘不染的。我也乐得个坐享其成,谁让他大呢,又是卫生工作者吗。
在我心里,窦大哥如同亲大哥一样,他帮助我渡过了刚到纽约时候最艰苦丶最无所适从丶最寂寞的阶段。套句报纸上的话说,他是一个高尚的人,一个纯粹的人,一个脱离了低级趣味的人,一个好人。每次想起窦大哥,心中都有一种奇妙的感觉,我曾经找了很久,使用了诸如亲切丶怀念丶温馨等等字眼,但始终不能贴切的形容这种感觉。直到有一天望着窗外发呆,几乎达到物我两忘境地的时候,悠悠然从心里漾出一首诗:君住长江头,我住长江尾,思君念君不见君,共饮一江水。我知道了,窦大哥并未离我远去,在某个时间和空间的组合中,我们依然能感受到彼此的存在。愿窦大哥和他的女儿在天堂快快乐乐,请窦大哥保佑嫂子和侄儿。
Day 10 学校报到和分级测试
在学校报到的时候才搞清楚自己的姓和名在英语里怎么说。到学校的注册办公室去报到,接待我的是一个40岁左右的白阿姨。我去的时候阿姨正在接待另一个学生,那时候还没有那么强的排队概念,直接就站到桌子前面。人家看出我是来办手续的,让我等等,对我说:“Please wait 1 minute please.”(请等一分钟),听是听懂了,当时就佩服了,瞧瞧人家老美的时间观念,时间都是按分钟来计算的。咱不能丢人啊,也要学学人家;于是退后,开始掐表,一分钟后趋前,那意思是:“一分钟到了,俺准时回来了。”人家好像没完事呢,于是又是一个“1 more minute please.”,有点蒙了,不是讲究时间的准确的吗,怎么不准了。后来才知道,是我无知了,象什么一分钟丶一秒钟丶一会儿等等,都是一会儿的意思。
好不容易轮到我了,报出自己的姓和名,人家在计算机里面一查,居然没有这个人,当时一身白毛汗就出来了。不能啊,录取通知和I-20都发了,怎么会没有呢?又查了一遍,还是没有。阿姨有点着急了,说干脆你把录取通知书拿来看看吧。看完录取通知书上的姓名,人家说你到底姓什么啊?原来报名表上填写姓名是按洋人的习惯,First Name(名)在前,Last Name(姓)在后,偏偏咱那个时候对First Name和Last Name分不太清,想当然的就按老祖宗留下的习惯,先姓后名了。还不错,现在终于搞清楚了,而且在学校的系统里面更正了,人家白阿姨居然都没先让我从居委会出个证明或者去做个公证什么的。
按照学校的规定,不管你来的时候分数如何,语言水平如何,一律要参加一个分级考试,来最后确定你的知识程度,过不了这个考试就需要先修一些基础课来提高你某方面的差距;当然同时你也可以修其它课程,但如果在你修满60个学分的时候还不能通过这个考试的所有科目,你就不能继续修其它课而只能专注于分级考试的内容了。考试就3项内容,数学丶阅读丶和写作。数学是40道题,能答对24道就过关;阅读是读几段话,然后答几十个问题;写作有点类似于托福考试的写作,给你一个有点争议的题目,比如说“应不应该支持堕胎”,然后发表你的议论。
考试答案几天以后就出来了,数学对了38道题,发分的老师一脸惊异,对俺敬若天人。只有自己心中暗问,就这么简单的题,怎么还能错2道呢,简直是胡来。
估计中国学生都能在数学上吹吹牛,太简单了,简单到我们普通的高二学生都能顺利通过,感谢我们扎实的基础教育啊。但英语方面绝对是我的弱项了,阅读勉强通过,写作吗,实打实的说,要我自己判分都不能给及格。
于是乎,我第一学期的课程里面,理所当然的就有了一门初级的写作课程,而这门课的目的只有一个,就是让我们这些不会写的家伙能通过这个该死的写作考试。
回过头看看,这门初级写作课程也许是除专业课以外对我帮助最大的课程之一,因为老师教的太有特点了。记得老师是个白人女性,犹太人,对人态度很好。从一开始,她就告诉我们,要想通过这个该死的写作考试,必须按照她说的练;而且只要按照她说的做到位,肯定能过。好吧,那就练吧。首先,她告诉我们这个写作不能太长,控制在300字以内,否则我们这帮菜鸟没那么多可说的(倒也是);也不能太短,应该在200字以上,否则判卷老师会认为你什么都写不出来。文字上吗,不要用很多华丽的词,只用日常用语和基本的东西,否则看起来很滑稽(也对,如果一个外国学生冷不丁给我来一句秋水共长天一色,或者银瓶乍破水浆迸什么的,听起来也不是滋味)。基本点说完了,开始动真格的。
这类考试的题目都有一个共同点,就是题目都是一个有争议的话题,比如“政府应不应该救楼市?”,“北京应不应该实行单双号限行?”等等。这些题目正说反说都可以,反正是写作文,但唯一不能的就是正反都说。偏偏很多中国人喜欢这么干,从正反2个方面论证,怎么都是自己有理。那我告诉你,如果你这么写的话,分级考试必死无疑。下面就是文章的结构,一共只需要5段,第一段是套话,写个引子,比如“现在社会上关于单双号限行存在很大争议,我认为,单双号限行是本世纪最******的一件事”,好了,已经把我的观点表达清楚了(千万不要脚踏两只船啊!!!)。
第二段分析一下大道理,比如说单双号限行侵犯了公民的合法权利,给大家带来很多不便,等等等等。怎么上纲上线怎么来,说得越严重越好,就怕搞个不痛不痒。
第三段讲个故事,故事不一定是真的,只要能支持你的论点就行,比如说我们单位一个哥们,自打限行后总迟到,因为车开不了,公共交通又不够,很影响工作和生活等等。这段要声泪俱下,写成一段血泪史。
第四段给搞个统计数字,当然这个统计和数字都可以是编的,人家看的是你的写作,不是考你的生活阅历。比如说限行后纽约时报搞了民意调查,百分之九十的受调查者都认为简单的限行是错误的(剩下那百分之十是吃狗屎长大的),给自己的生活带来很多不便,是弊大于利。这个意念中的统计一定是一个大的机构搞的,而这个意念中的数字一定是压倒多数一边倒的。
第五段结尾,搞个综上所述,限行是不对的,是有害的,是几个有先天及后天生理缺陷的白痴吃错药以后病危时的反应,所以我是反对的。
就这么一招,每次上课练,下课练,一学期都练,练了几十个题目,都这个结构,然后呢,考试一次过关。哈哈,得意。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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