Day 11 我的交通工具
如果按时间顺序正排序,那么我在纽约的交通工具是:自己的腿,表哥的汽车,公共汽车,地铁,自行车,自己的汽车。关于自己的第一辆车,我会在后面详细介绍,并且把自己买二手车的经验写成“美国买二手车一月谈”。那么今天先介绍其它几种。
表哥的汽车是一辆福特的小车,好像是Escort,手排档,相当省油,因为保养好的关系,一直没什么故障。就是这辆车从机场接的我,并第一次带我去曼哈顿,第一次带我去学校,第一次见窦大哥。在这辆车前,表哥开的是一辆很破的二手车,在我出国前一年因为经常出故障送旧车场了,简单的说,就是扔了,然后买的这辆新车。当我们在国内听到这个消息时都惊呆了(那时候我们的自行车刚普及,有钱的来个摩托也就很牛了),天啊,扔了一辆汽车啊。然后纷纷口诛笔伐(尤其是老一辈无产阶级革命家们),旧车也是车啊,怎么能扔呢不能修修吗等我有了自己的汽车后,才知道当初的我有多么幼稚。在美国,修车通常都不便宜,如果经常修一辆车,估计很快修车的钱就能买辆新车了。所以,车旧到一定程度,干脆处理了。
表哥的车被人偷过一次,当然不是全部,是被偷了一个轮子。在纽约,有几个偷车的几个比较著名的区,例如Jackson Hights, Flushing等等。据说那些偷车贼的技术极为高超,能在1分钟内搞定一辆车的警报器,并把车开走。最牛的是一个流传很广的故事,说有一家人有2辆车,都停在自己家的车道上,车道是个死胡同,两边都是墙。为了保险起见,这家人把新车停在里面,旧车停在外面,挡着新车。有一天早晨起来,发现旧车还在原地,新车不翼而飞了。原来是偷车贼想偷新车,于是先把旧车拖出来,然后偷走新车,最后再把旧车拖回原地。没想到还有服务态度这么好的偷车的,牛啊。
整个在美国期间,只坐过不超过5次公共汽车,都是在纽约。之所以坐的次数少,是因为没钱的时候光骑车了,刚有点钱以后就一步到位,直接改汽车了。虽然坐的次数少,但对纽约的公共汽车还是印象颇深的。和我们的BUS比较起来(比如说北京的),首先是人家的车好,在我开始看见的上个世纪末就已经一水儿的空调大巴了,而且是那种比较豪华的。其次是人家的车有准,几点几分到那个站,基本没什么大出入,所以你只要记住时间表,提起个几分钟去就行了,不用傻傻的很早到,然后一直等着。车好,时间有普,更重要的是人家的服务态度,别管司机是什么肤色,一个个都彬彬有礼,该等的等,该停的停,也没见过象茨叨三孙子似的茨叨过乘客。这些年总在中央台看见一个公益广告,好像是濮存昕演的,大概是宣传文明礼貌,其中有一小段就是宣传一个公交司机等一个老年人。在我看来,这种事情应该是常识啊,想想如果是你开车,你会不等你妈妈吗或者让你爸爸很跑几步赶你的车不会吧。我们的老祖宗就说过吗,“老吾老以及人之老”。可怎么纽约的司机不用宣传也懂,我们的司机宣传了好像也没用呢我真的有点糊涂了。
最后一点关于BUS的是,不管什么天气,有多少人等车,大家都规规矩矩的排队,不像某些地方,轰轰烈烈的搞个什么排队日,来一大帮志愿者帮忙管教着,然后第二天大家照样你推我搡。办什么事有前有后,大家排队挨个来应该是一种常识,为什么纽约人民懂,有些地方的人民就不懂呢我又糊涂了。
纽约最方便的公共交通工具应该是地铁了。关于地铁,要写的地方太多了,所以我们放在后面单独的一天里面,还是先聊聊我的交通工具吧,自行车。
我一直认为自行车就是一种交通工具,从小到大都是这么认为的。但有些人不这么认为,比如说美国人。自行车在美国是什么呢是一种健身工具,或者是一种体育比赛用品,反正不是交通工具。这也许就是我在美国一直没有发现自行车道的原因。
我的第一辆自行车是表哥给的,拿过来自己拾掇拾掇也就能用了。后来因为带被扎了,自己又花了几块钱买了补带的工具和气门心。每次有什么毛病自己修。这辆车是个变速的跑车,车带非常窄,骑起来很轻松。车上有好几条铁链子,好几把锁。根据前辈们的经验,存车的时候需要把前轮、后轮、以及车架都分别锁上,否则后果很严重。第一辆车只骑了不到2个月就丢了,因为我没听话,在去一个地方的时候,因为只离开车几分钟,所以只锁了一道锁,回来就傻眼了,地上只剩下一把被卡断的锁,车没了。这是我第一亲身感觉到什么叫纽约的贼多。没有了交通工具当然不行,但新车都一百多块,所以只能来旧的了。在我开始住的地方,Jackson Hights的附件,是一个西班牙人的社区,说是西班牙人,其实就是那些从南美过来的人,比如说红都拉丝,委内瑞拉,墨西哥等等,都说西班牙语。在西班牙语里面,朋友的发音是“阿米够”,所以大家习惯上把这些南美人都叫“阿米够”。纽约的“阿米够”们一般文化水平都不高,大多数也就做做工,或者开个小买卖什么的,里面不乏买旧电器,旧家具和旧自行车的。看了几家店,终于搞了一辆价廉物美的二手车,然后不惜血本又买了3把锁。从那以后,纽约人民就经常看到一个骑车的矫健身影穿梭在Queens的大街小巷。
Day 12 莫妮卡和她的妈妈
首先声明,这个莫妮卡不是和克林顿那个的那个莫妮卡。那个莫妮卡是白宫的一个小助理,凭着机遇和个人的不懈努力以及克林顿总统的特别赏识,一举加入世界名人之列。我说这个莫妮卡是纽约Queens一家小诊所的秘书,人很好,而且是个工作狂。莫妮卡和她的妈妈是我在美国的第一个洋人朋友,更确切的说,是Family friend,她们给了我从零距离观察一个普通美国家庭的机会。当然,我的英语也顺便长进了不少。
我是在一个很偶然的机会里认识莫妮卡的,而且客观的说,这个机会是我创造的,这一点再次证明了伟大的辩证唯物主义的一个基本原理:“物质决定意识,但意识对物质具有能动作用”。多年以前,当我的高中政治老师给我解释这个道理的时候,我就从来没及格过。但经过这个案例,我已经吃透了这个原理,具体的说就是,能够到美国是物质,自己能不能多交一些美国朋友是意识,到不了美国什么都别说了,到了美国不客观努力也不行,汉堡包不会自己从天上掉下来。
让我们来认识一下莫妮卡一家吧。那应该是刚和窦大哥住到一起不久后的一天下午,因为想多找几份工作多挣点钱,所以骑着我的自行车漫无目的的在附件溜达。要说纽约的街道,按照我的见识来说应该是世界排名靠前的了,横平竖直,每一条街道以及没一座房子都有编号,写在明显的位置,十分好找。我慢慢悠悠骑车转了几条街,看见马路对面的一座房子前面有个洋人在干活,具体来讲是在油漆前面的一个木制露天回廊。看样子他刚开始干,只刷了一点点,而且从动作上看,是个生手。这个时候,我的意识又开始对物质起能动作用了,既然活不会从天上掉下来,只能自己找活了,而且活就在眼前。
和老外打招呼,当然是先Hello一下。对方是个30岁左右的男性白人,再多英俊一点就快赶上我了。简短的自我介绍了一下,然后开门见山告诉他,我想替他把门廊刷了,只要他付我钱。对方稍微迟疑了一下,叫我等一下,然后就进了屋。大约2分钟以后,莫妮卡,我们今天的女一号,出现在我眼前。莫妮卡是地道的美国白人,大概23、4岁左右,眼睛很大,一张娃娃脸。她家里情况很简单,只有她、她妈(mam)、她妈的妈(grandma,也就是她姥姥)。祖孙三代住一套二室一厅的单元。她妈的妈(grandma)行动不便,靠福利过日子,她妈也已经退休了,有退休金,只有莫妮卡一个人工作,在这家诊所做秘书。刚才在门口刷油漆的那位叫Grag,是一个刚从好像是希腊来的白人,好像有点要追莫妮卡的意思(所以先考验考验让他干点力气活)。
莫妮卡出来看了看我,问我以前刷没刷过。那咱肯定得说刷过了,而且是熟手。其实在国内也就看过人家刷,但对于天资聪慧的我来说,看过就等于干过。于是莫妮卡就问我想要多少钱。这可是个让我动脑筋的问题。要多了吧,人家不给,没准儿这个活就吹了;要少了吧,这活起码要干1个半小时,要少了对不起自己。经过一番头脑风暴后(耗时大约0.01秒),我说“15块”,莫妮卡笑了。
接下来的事情就比较简单了,在大约2个小时内,我把门廊仔仔细细的刷了一遍,因为油漆有点富余,个别地方甚至刷了2编。对于边边角角的地方,我格外注意。结束之后,请女一号检查。莫妮卡检查了几分钟,非常非常的满意,给了我15块钱,并对我说:“这个活其实应该值20块,以我的工作质量,值25块。既然我工作的这么好,她以后会把她们诊所的一些例如浇花园、清洁等工作都交给我”。我得意的笑,得意的笑,今天不但挣到15块,而且还找到一个工作。看来形式很好,不是小好,是大好。
莫妮卡第二天就又给我打来了电话,问我能不能过去一趟。当然能了,又能挣钱又能看美女的事谁不愿意啊。就在这天,我遇见了莫妮卡的妈妈(mam),以后我一直叫她mam。Mam人很好,英语说的一个那叫字正腔圆。她老人家在简单询问了一下我的基本情况后,就邀请我去家里坐坐,并拿出蛋糕等等招待我。我和莫妮卡一家的友谊发展的很迅速,mam经常邀请我去家里玩儿,纠正我的发音,告诉我美国的生活习惯,同时也让我给她讲中国的故事。而莫妮卡也经常让我去诊所里面帮忙,这份工作一直维持了很久。
Day 13 学费和另一份新工作
当初申请Queens College的时候,学费很低,出国时候除了带齐第一学期的学费外,还富余几百块。等报到完要交学费了,人家的价格涨了,每学期涨700块,大银子啊。关键是手头没有这么多现钱。于是只好给学校的录取办公室打电话了,人家挺客气,但解释说学费是从这学期开始涨的(瞧我赶的),而且不能减免。我抱怨说那你们应该早通知啊,现在手头没这么多钱怎么办电话那头的那位给我出了一个美国式的主意,说我们可以保留你的入学资格,您不是手头没钱吗,可以先去挣钱,等挣够了来,我们一样让您入学。我CAO,这不废话吗。我能去哪里挣啊。在美国挣如果不交齐学费入学,就不能保持合法身份。回国去挣我来回的机票谁给报销啊况且签证官那一关不是每次都能顺利通过的。
万般无奈,给刚搬家去了加州的表哥打电话吧,借钱。找私人借钱这件事在美国是最受忌讳的事情之一,一般不到万不得已谁也不会开口。但这回没办法了。表哥也很痛快,借钱可以,两个条件:第一是什么时候还第二是期末成绩必须优秀。没问题没问题,我保证第一学期结束前还帐,保证好好学习。最后的大结局是皆大欢喜,过了2个月就把钱还上了,第一学期的成绩是3个A,一个B,学期GPA3.75。
借了钱就要抓紧还。当时除了周末的2天工和莫妮卡的诊所有时有点事情外,其它空余时间还很多,还要继续找更多的工作,挣更多的钱。
继续关注街上的每一份潜在工作吧,继续买报纸打电话吧,终于找到了第三份工作,在洗衣店值夜班。
美国的洗衣店与我们国内的在概念上是完全不同的。国内的通常是指干洗店,洗一些例如西服、大衣、时装等等的高档货。美国也有这样的干洗店,但通常意义上的洗衣店,是指那种自助式的水洗店。这样的店在每个街区都有,规模有大有小。我做的那家店规模算中等偏小的,只有十几台洗衣机,十几台烘干机,一台换硬币的机器。大家把脏衣服带来,先扔进洗衣机,倒入洗衣粉,投入一定数量的硬币就可以了。等衣服洗干净后,拿出来扔进烘干机,投入一定数量的硬币烘干就可以直接带走了。
说起来我在这家店不能算是“正式职工”,因为我的工作时间是晚上十点到凌晨二点,说白了,也就是个看夜的,但工作内容比较多。首先是如果顾客需要,要出售洗衣粉(水),柔软剂,漂白剂,装衣服的袋子等商品,等后半夜顾客少了,要清洗一遍洗衣机和烘干机,然后用洗衣粉擦一遍地,用漂白水擦一遍,再用清水擦干净,最后锁门上警报,然后走人。
让我们仔细解释一下这些内容。首先是柔软剂和漂白剂。我刚出国那个年代,国内根本没有这些东西。一听说人家的衣服洗完还要柔软一下,心中的敬仰就如滔滔江水了。对于那些浅颜色的衣服,不管穿的多脏,或者染上什么果汁、可乐的,只要用热水洗,同时加上漂白剂,出来就雪白雪白的。后来通过我的化学课知道,其实漂白水就是把氯气溶在水里,是一种强氧化剂,只是暂时把颜色给褪了,真正的脏东西并没有少。当然了,经过氯气这一关,细菌也活不了了。所以从卫生角度来说是OK的。
清洗洗衣机没什么可多说的,里里外外擦干净就行了,每天最让我兴奋的是清洗烘干机,其实应该叫清理,因为不用水。烘干机是一个大滚筒,关上门以后投币让它转起来,机器使用煤气或者电来加热,滚筒边转热风边吹,如果衣服不是太多的话,大概30-40分钟就干透了。机器的下面有个槽,是接灰的,每天要把这个槽里面的灰和衣服毛毛清理干净。让我兴奋的就是这个槽,说是兴奋已经不能充分描述我的感情了,应该说是渴望、迫不及待。
其实很多人都能猜出来里面让人兴奋的内容,因为在美国能让人兴奋起来的,除了毒品以外,应该就只有钱了。这个槽里面,每天都会有从衣服口袋里面掉出来的没掏干净的钱,各种面值都有,最大的见过20块的,当然以一分、五分、一毛、二毛五的居多。记得我第一天打扫这个槽的时候,因为我前面的家伙辞职了,烘干机有大概一周没打扫了,所以里面东西巨多,当然钱也巨多。多到什么程度呢打开下面的盖子,就能看到一片硬币。槽的侧壁上有几根窄窄的支撑横梁,横梁上积攒了很多灰和布毛毛,耷拉下来。用手一拽这些布毛毛,随着就往下掉硬币,哗啦啦又是一片。第一天具体的收获忘了,只记得坐地铁的代币(Token)捡了5、6个,一块的纸币好像有几张,25的Quarter装满了一个一次性的喝水杯,其它硬币装了3个喝水杯,大银子啊。当然不可能每天都有这么多,平均来说,大概每天能捡个几块吧,就当我的奖金了。别看是给人家看看夜,也有其它挣小费的途径。比如说,有的人把衣服往洗衣机里面一塞,懒得等着,就给我几块钱,让我帮忙等会儿把洗好的衣服放在烘干机里面;还有的更懒,干脆再多给几块,让我帮忙把衣服折叠好了放在袋子里面。
美国人洗衣服的一大特点是多。很少看见有人拿几件衣服来的,最少是一袋子,有的老黑甚至拖家带口的拿几个半人高的大袋子来。白人一般洗的比较仔细,每个机器里面放的衣服量比较适中,有的黑人就有点胡来了,有的把旅游鞋和衣服放在一起洗,然后一起烘干;有的为了省钱把衣服满满的塞一机器,恨不能紧的水都流不进去,真不知道洗完以后是不是每件衣服都沾上水了。因为观察的多了,有时候也和来洗衣服的聊聊洗衣服,后来在读美国近代人文这门课的时候,还专门以此为题写了一篇文章,比较了18世纪和20世纪House Keeping work的区别。因为立意新颖,颇得教授赞许,那门课居然拿了个A-,要知道很多美国学生都Fail在了那门课上了啊。当然,那个A-也存在一些别的技巧性的东西,我们后面会细说。
洗衣店的工作夏天最辛苦,冬天最舒服,都是因为有烘干机。开学以后,我继续了这份工作,同时打出了自己的节奏,基本上是:10点上班,10-11:30点交接、干活、挣小费,11:30-1:30人少了,开始坐在一边看书,复习白天的课,遇到不会发音的词就随便找个白人问问,1:30-2:00干清洁。最后上警报、锁门走人。店里有个警报器,走的时候需要输入密码启动,在窗户上和门上有很多传感器连在警报器上。警报器启动后一分钟内必须离开,一分钟以后,如果有人擅自闯入,警报就会响,同时负责安全的公司马上会知道,立即会派人过来查看。
Day 14 美国学士是怎么练成的
美国高中以上的学位大概是这样构成的:准学士学位,学士学位,硕士学位,博士学位。 眼尖的读者可能要问,那博士后呢我曾请教过很多教授关于这个问题,也曾和很多博士后的当事人探讨过,最后得出的结论是,如果你是读书人,那么博士就是你这辈子读书能够拿到的最高段位。而那个被很多人动不动炫耀的博士后,其实根本不是一个学位的名称,而只是对一种状态的描述。而这种状态通常代表以下情况:一个人获得博士学位后,研究并没有完全完成,还需要进一步的工作,那么这种情况下,他继续留在学校把剩余的工作完成,OK,听起来也不错是吧,可是问题就出在这里了。如果是一个美国学生做博士后,我想多半是上述原因,没有什么虚的;但如果是一个外国学生,那么多半是另一种可能,那就是,他拿到了博士学位,但似乎并不好找工作,为了维持他的学生身份,只能号称还需要搞一些后续研究,还要继续留在学校里面。这样,他就是所谓的博士后了,直到好年景来了,他能很容易的找到工作了,他会立即拖去这件博士后的外衣,并且很高兴别人称呼他为XX博士。
让博士后去为他们的称呼操心吧,咱们还是继续谈正经学位。准学士学位是由二年制的社区大学颁发的(比如我后来教过书的那所),应该不能算一种正规的学位,最多了算作国内的大专吧。在剩下的学位中,硕士学位最好拿,只需要上2年左右的专业课,通过毕业答辩就行(有的学校甚至不需要答辩,只要通过设置的课程即可);博士学位吗,一直是我心中的痛,因为当然想赶快上班挣钱,所以没有申请,现在有点后悔。一直梦想能象我的导师一样,动不动被人称为XX博士,真是一件很由面子的事。获得博士学位通常需要很长时间,可能3年,可能5年,也可能更长,而且进入博士学位的学习时候还要先通过一个资格考试。
至于学士学位,标准的时间是4年拿下,但我一直认为,学士学位应该是最难的。我和我的很多同学后来回忆起拿学士的过程,都说即使现在有人出钱给我们奖学金,可能我们也没有勇气再去从头到尾走一趟了。
让我们看看学士到底怎么才能拿到手。首先是学分,Queens College要求拿到126个学分才能毕业,有的学校可能要120或者128,应该大概就是这个数了。那么这个数字,比如说126,意味着什么呢简单的说,就是如果平均一门课3个学分的话,你要修42门课就行了。听起来不错,但还不是故事的全部。首先,这42门课你必须全部通过,不能有不及格的,如果不及格了,要重新修,如果又砸了,再修,周而复始,直到成功。其次,你这42门课不能都仅仅是及格,因为还有个GPA的要求,一般学校起码要求你的GPA是2.0, 关于GPA的算法我们以后会讲到,通俗的解释,GPA就是你所有成绩的平均值,用一个0到4的数表示出来。如果你所有成绩都是A,那你的GPA就是4,如果都是不及格,就是0。
GPA不但决定你能否毕业,而且还决定你的未来,因为当你毕业找工作的时候,很多单位都很看重GPA。如果你的GPA是个4.0(美国人管这个叫Straight A),人家会相当优先考虑你的。当然,找工作成功的因素有很多,不能光看GPA,所以,GPA不是万能的,但没有GPA是万万不能的。那么如何能拿到一个好的GPA呢好好学习是中国人的答案,使劲读书是表哥告诉我的诀窍,美国人把这个问题量化了。按照美国学校的说法,一门3个学分的课意味着你一星期要上3个小时的课,如果你每星期能在课外再花6个小时在这门课上,拿你离A就不远了。所以,如果你每学期修12个学分的课(外国学生保持学生身份的最低课时),你就需要再花24个小时在学习上。加起来,一周总共36个小时的学习时间,也不是很过分哈。
在所要求的学分中,不是你想学什么都行,而是有一定的规则。比如我的专业是CS(猜猜是什么),那么在126个学分中,有大概40几个学分是关于CS的,其中大部分是指定的课程,有几门选修;剩下的大约80个学分中,你必须在几个大部分中选够足够的课程,每个部分都有要选课程数量的要求。在Queens College中,这几大部分是:数学(包括代数、线型代数和微积分)、科学(物理、化学)、英语课(大学作文)、艺术(有例如素描、抽象艺术、艺术理论、泥塑等等几十门可选的)、人文、历史、体育、以及最少一门外语课(猜猜我选的那门)。每一大部分都有几十门甚至上百门供你选择的课,可以说,学校的选课规则把学校的要求和学生的兴趣做了最为完美的结合。当你胜利完成所有这些课以后,你就可以在某一年的初夏,身穿学士袍,带着学士帽,站在Queens College那可以遥望曼哈顿的草坪上接受大家的祝贺了。从那时候起,你可以自信的说:我是一个有文化的人。
Day 15纽约的地铁
地铁应该是纽约不可缺少的一部分。不知道纽约的地铁是不是世界上历史最悠久,系统最复杂,规模最大的地铁系统,但在2004年10月29日,纽约地铁迎来了它的百岁生日。在100年前的这一天,时任纽约市长的乔治·麦克莱兰手握操纵杆,开始了纽约地铁的处女行,用26分钟的时间跑完了全长9.1英里、途经28个车站的全市第一条地铁线路。
经过漫长的100年,纽约市目前拥有地铁线路26条,地铁车站468个,车厢6400多节,线路总长近370公里。地铁年客运量达14亿人次。据统计,在每天进入曼哈顿中央商务区的客流中,搭乘地铁到达的约占6成多。在迎接纽约地铁百岁诞辰之际,纽约市特地举行了特殊的仪式来纪念这一历史时刻。纽约市的一些地铁乘客27日惊奇地发现,迎面驶来的列车中有好几节古董老爷车,更令他们惊奇的是,在驾驶室内控制操纵杆的竟是他们的市长布隆伯格。
纽约地铁的线路名称一率是用一个字母或者数字来表示的,比如G,F,7等。其中往返于著名华人社区Flushing至42街的7号车,因为乘客多为亚裔,也被称为东方快车。地铁的票价是一路慢慢涨上来的,从我刚到时候的一块二毛五,一直到我离开时候的一块五,现在应该更贵了。
说说我对纽约地铁的看法啊。先说坏的吧。首先是地铁车厢里面的播音太差了,不是一般的差,呜噜呜噜的,反正我就从来没听懂过。一开始以为自己的听力不行,后来问了很多地道的老外,他们原来也跟我一个反应。所以,到哪一站完全要靠自己看,千万别指望着报站了。其次,很多地下的地铁站里面味道奇次,怎么说呢,就是一种潮湿味、发霉味、油漆味、汗味、以及尿味的混合味道。当然,很多路段是在地上的,自然没有这些乱七八糟的味道。再一个就是治安问题,纽约地铁规模庞大,导致地下通道结构复杂,尤其在一些枢纽站,站台和站台之间是一条通道连一条通道,一条隧道套一条隧道,给人的感觉就是“各庄的地道连成一片了”。在这种复杂的环境里,如果有个老黑什么的抢了你的包,然后往隧道里面一钻,后果可想而知。所以在某些反映纽约的警匪片中,我们也能看到这样的场面,一个警察在一个坏人后面穷追不舍,眼看快追到了,坏蛋逃到一个地铁站里面,于是警察只能一跺脚,骂一句“***”或者“Damn it”。
虽然纽约的地铁有这种种不是,但综合来说,应该还是好处多于坏处,具有独特魅力的。首先是人家的地图,虽然报站不清楚,但几乎每个地铁站都有供乘客随便取用的地图,地图上清清楚楚的印着整个纽约的地铁系统,重要的是,地图是免费的。虽然是免费的,但从未见过乘客随便浪费(大家用完了就放回去),也没有听说过纽约市政府或者大都会捷运局抱怨过印刷地图的费用。在赞叹人家想为乘客所想,急为乘客所急的优良服务的同时,也不禁暗暗佩服纽约地铁乘客的素质;更重要的是,对于那些具有悠久不良传统的新到者,没有人提醒也会很快具有这样的素质;难道纽约客们都学《过老子》,都会处无为之事,行不言之教这么多年了,脑子里总有一个问题,如果北京的地铁里面也提供免费的地铁地图,情况会如何呢恐怕永远也不会够用吧;恐怕会有人拿一大堆回家生火包书皮吧;恐怕会有人每天拿一些回去当废纸卖吧;恐怕会有很多恐怕吧很多时候,当我们抱怨什么什么不够好的时候,有没有想过,我们自己是否有资格享受那些好
虽然纽约地铁里面隧道纵横,但我牢记一句前辈们教我的话,就是如果需要转车的话,看Sign,也就是跟着路标走。比如说在7号车和G车的交汇站,从7号车下来倒G车,我需要的就是跟着指向G车的标志。也许要拐很多弯,也许你已经怀疑标志是否错了,但我试过很多次,跟着标志走总能走到我要找的站台。
纽约地铁里面有很多书报亭,说是书报亭,其实什么都卖,从报纸杂志到糖果饮料,甚至Zippo火机。每个书报亭都那么琳琅满目,都那么金光灿烂。唯一没有买的是酒精饮料,比如啤酒。按照纽约市的规定,在地铁里面是不能饮用酒精饮料的。如果你坐地铁的时候手拿啤酒,边坐边喝,让警察看见了是要开罚单的。但也有一个未经证实的说法,就是如果你把啤酒瓶放在一个牛皮纸袋里面,拿在手里喝,就每人妨碍你了。虽然知道这个说法,但从未亲自验证过。
纽约地铁最让我难忘的是里面的艺术家们,黑的、白的、黄的,什么肤色都有;哑剧、杂耍、乐器,演什么的都有,很多表演的水平并不亚于那些堂而皇之的专业表演。虽然这些人的目的是赚钱,但根据我的观察,他们在表演的时候几乎都全身心的投入到他们的角色里面去,几乎没人在表演的同时注意是否有人往桶里面扔钱,以致于有时候我真怀疑他们真的是以艺术为生命的,也许他们真是,但愿他们真是。
纽约的地铁也曾经让我出过洋相,是因为地铁的英文。地铁的英文是“Subway”,很好记。刚开学的时候我经常到学校的餐厅去热午饭,第一次去的时候赫然看见餐厅门口有个大牌子“Subway”,一个大箭头指向地下,心中暗自琢磨,好像地铁没通到学校啊,难道我记错了于是顺着箭头往下走,下面好像都是卖饭的,吃饭的,找了一圈也没看见地铁的入口。后来才知道有一家连锁快餐店的名字也叫“Subway”,出售的是一种纯麦的面包,里面夹上火腿、香肠、蔬菜等,味道相当不错。原来此“Subway”非彼“Subway”。近年来“Subway”也已经进军中国市场,只是有一点不太明白,明明是纽约的一种快餐,就象肯德基、麦当劳一样的快餐,怎么一到中国就变成一种有身份的东西了呢一个个白领们坚挺昂扬神气活现的在里面用餐,跟别人聊天提到自己刚吃过“Subway”就有种小资的感觉,装什么啊,快餐而已。
Day 16 租房
不管生活在哪里,衣食住行是需要首先解决的问题。衣服吗,我是自己带的,四季的全有,一时也穿不坏,暂时不用买。交通工具吗,交代过了,起点是自行车。吃最好解决,一开始是每周打2天餐馆,平时买点便宜的吃,周末打工的时候一次找齐。上学以后中午要带饭,为了图省事,索性买了几袋土豆,记得是一块九毛九20磅的煮熟了吃。早晨用微波炉热几个,骑车上学的路上边啃边吃;中午下课了到学校餐厅(有Subway的那个),用微波炉热了,然后拿一堆免费的各种酱料,比如番茄酱、沙拉酱或者白糖,把土豆剥了皮蘸着吃,又方便又快捷又能保持好身材,有时候馋了,来个大肘子,或者来一大袋子一毛九一磅的鸡腿,煮了蘸酱油吃,很解馋的。后来到餐馆打长工了,每天可以从餐馆把剩菜带走,鸡鸭鱼肉蔬菜全有,吃的就更丰富了。
住就有点难度了,房子不可能带去,也没钱上来就买,所以当然是租房住。纽约的好处之一就是只要你受得了,多便宜的房子都有。贵的可以租单元房,几百美金到几千美金一套的。但对于刚到的穷人人来说,为图便宜,一般有几个特殊的选择,一是阁楼,二是地下室,三是和别人合租,这几个选择各有优缺点。
先说阁楼,有点是最便宜。我刚到就是和窦大哥一起住一间阁楼,但阁楼的缺点是冬冷夏热。冬天有多冷没有亲自体验过,但想想纽约的纬度和北京差不多,阁楼是5面散热,通常房东为了省钱又不会把暖气烧的很热,有多冷应该能想象到。阁楼的热是亲自尝试过的,有多热呢讲个故事吧。和窦大哥一起住阁楼的时候,也就是打Bus boy那份工的时候,正是夏天。进入7月以后,天气越来越热,最热的一天达到一百多度,没错,是一百多度,华氏度。用华氏温度减去32,再乘以九分之五,就是摄氏度,所以那天的气温应该是摄氏四十度左右。下午2点多骑车去曼哈顿打工,再热也要去挣钱啊,一路上不顾死活使劲骑,过了Queens进入曼哈顿就好一点了,虽然温度高,但因为有高楼挡着,起码不全是阳光直晒了。到了餐馆已经忘了出了几身汗了,反正锁上车就往里面跑,里面有冷气啊。一进屋马上就凉下来了,浑身的汗也干了,只觉得胳膊有点痒,用手一摸,上面好像沾满了细沙粒。是什么呢仔细一看原来是一路出的汗干了,结成的非常细的盐粒子均匀的粘了一身,哇!原来盐是这么造出来的。
打完工后半夜回家,大概三点了,注意啊,是后半夜。筋疲力尽的上了阁楼,往床上一坐,马上又跳起来了,床是烫的,知道阁楼有多热了吧。
回过头来说说地下室,纽约的华人管这个叫地库。地库分全地库和半地库两种,全地库是指全埋在地下,最多有个通气的气窗;半地库是指窗户在地面以上,剩下一多半在地下的那种,半地库的门通常是开在屋子后面,一个斜坡往下,可以直接走入,所以也叫Walk-in地库。地库的优点之一当然也是便宜,我和窦大哥的第二个住处就是一个全地库。地库里面冬天通常不冷,因为纽约每个房子的取暖锅炉都在地下,送热水的管道也从地下过,冬天烧暖气的时候是近水楼台先得月,想不暖和都不行。当然,事情有一利就有一弊,地库里面夏天稍微有点潮,全地库里面除了开灯没有其他光亮。
我和窦大哥住的这个全地库是从报纸上找的,在Queens一个叫Rego Park的区,属于比较安全的区之一,房东是个上海人。在纽约租房,也是房客挑房东,房东挑房客,说白了,就是一般北方房客不喜欢上海房东,因为比较小气,用水用电的计较的厉害;房东也不喜欢上海房客,因为比较算计,屋里什么坏了都要房东出钱换。如果是上海房东碰上上海房客,那就只能狭路相逢勇者胜了,哈哈。
住地库在冬天和夏天有时候也有一些季节性的小麻烦。比如说我和窦大哥一起住的地库,那年冬天正赶上纽约下大雪,平地的积雪大概在半米以上,马路上的轿车能够全被埋上,吉普车能露个顶子。早上起来一推门,傻了。因为是全地库,门在地面以下,离地面有七、八级台阶,晚上下雪,再加上有点风,雪把门全埋上了。我们哥俩奋力把门推开一条缝,然后爬出去,从雪里爬到地面找了把铲子,一番努力才把我们的门从雪里挖出来。后来又住过一个地库,这回是夏天的毛病了,下大雨。那个地库的门口地势比较低,门槛有一尺多高,雨下起来门口就开始积水。开始没当回事儿,后来雨越来越大,开始觉得有点不对了。到门口一看,门槛还剩半尺在水上头了,过半个小时再看看,还剩三分之一尺了。结果那晚上一直没睡,光在门口看水了。还好,那天万幸没决堤了。
说起来,地库的最大好处就是独立出入。所谓独立出入就是你有单独自己出入的门,和房东各不打扰,自己使用自己的卧室、厨房、卫生间,安安静静的;我在纽约租的绝大多数都是地库,有全地库有半地库,图的就是这份自在。
住地库最怕的是什么是怕政府有关机构来查,因为地库住人是违法的。按照纽约的法律规定,地库里面也就是放个杂物,最多当个健身房什么的,不能有明火,否则消防隐患极大。所以一旦邻居揭发,政府来查,如果情况属实,房东将面临一大笔罚款。因此,住地库要想住的安稳,就要尽量低调,不要妨碍邻居,最好深入浅出,不让邻居觉得地库里面长期住人了。
最后说说和别人合租正房,也就是租地上的正经房间,但厨房、卫生间和别人公用。对我来讲,这简直是不能忍受的。我的一个朋友在Flushing就是这样住的,虽然房子有窗户,象个正经住处,但首先,房间太小了,放下床和桌子,连做个转体腾空三百六十度的地方都没有,美国的房子墙壁又薄,隔壁打个喷嚏就跟在你耳朵边打似的,怎么休息啊再看看厨房,大家共用冰箱、碗柜、和炉子,那那儿都脏,你收拾也没用,反正总有人祸害。最要命的是共用卫生间,四、五个人共用,清洁程度可想而知。早上起床洗漱还要排队,赶上憋着要上厕所,里面又有人,那就要了亲命了。
Day 17 英语啊英语
不管用什么标准来衡量,我的英语在刚到美国的时候都是不合格的。如果从托福考试的分数上看,我的语法应该是相当牛的,阅读应该算良好,至于听力,客观的说是不及格,如果加上鼓励奖和精神文明奖可以算勉强及格。
不知道美国人当初设置托福考试的初衷是什么,但以现在的观点看,英语的好坏是绝对不能用托福考试的成绩来衡量的,换句话说,托福考试完全体现不出你的英语水平;如果要更精确的说,我们可以把范围缩小到中国,在中国的托福考试分完全不能体现一个考生的英语水平。首先声明一点,我说的托福考试是老托福,听说后来改了,但具体改成什么样,一直没机会,没闲钱,也没有勇气去试吧试吧。让我们具体看看为什么。
首先来说说语言。语言应该是人类社会在进化过程当中发展起来的一种交流工具,这是我对语言的定义,不知道是否符合辞海的解释。语言首先应该是听和说,然后才是读和写,甚至可以这么说,读和写不是语言的事儿,应该是文字的事儿。回过头看看我们的托福考生,我们的托福考生应该被定义为:“由一些托福考试培训机器制造出来的英语劣等产品”。他们的分数也许很高,也许能在没听完试题的时候就画出正确答案,或者在根本不了解一段话的意思的情况下就凭借某种逻辑技巧做出正确的选择。但是在美国的实际生活中呢,和别人对话的时候,是需要彼此交流的,没人给你出选择题,也可能交流的问题根本就没有一个标准答案;如果你听不懂,说不出,你就找不到房,找不到工作。在美国学校读书的时候,也没有那么多选择题可做,需要你对书本上写的全盘理解,然后举一反三,然后提出自己的见解,然后解决问题。
说了这么多,其实就一句话,我能得到美国学校的录取,说明我的托福考试成绩基本合格,说明我是一个典型应试教育的产物,其它的什么也不说明。这就带来一个后果,当初刚到美国的我,吃了很多语言的亏。比如说,问路时候人家听不懂,要问很多遍,甚至写出来;找工作只能找体力活,或者在中国人的圈子里面找;学校介绍选课的时候听不太明白,导致第一学期的选课差点出大问题,等等。我自己的英语大概在第一学期结束的时候基本过关(按照我自己的标准啊,按照国家4级差远了),也就是说,能在课上听懂老师讲课80%左右的内容,能结结巴巴的和老师、同学探讨一些问题,能够借助字典的帮助,顺利完成学习资料的阅读,并完全理解所阅读的内容;这些成绩的取得当然离不开领导的正确领导、同志们的热情帮助、组织的关怀等等,再加上自己天资聪慧、一点就通、一看就会、一学就精,不取得一点进步简直天理不容了。
其实认真的说起来,学习真正的英语并不难。在前面的日子里,我们简要谈了一下怎么通过写作考试(看来美国人也有玩儿虚的的时候!!!我的发现,我的专利),在后面描述作文课的时候我们会谈到比较正经的写作练习。现在就先探讨一下听、说、读。对于听来讲,简直没有什么技巧和秘诀,就是每天听4个小时英语(对于我来说就是上课),听懂听不懂就这么听,半年以后保你过关(这下很多语言学校的朋友要恨我了!)。说有一点技巧,对我来讲,第一步就是模仿,仔细的模仿;第二步就是经常把自己放在一个没有退路的环境里面练习。所谓模仿就是听到自己懂或者基本懂的就重复几遍;所谓仔细模仿就是说话的时候要求准不求快。经常看到一些人很快的和洋人对话,似乎很流利,万人敬仰的样子。但发音不准,嘴里磕磕绊绊,其实这样到不如慢慢讲,正确讲。语言吗,就是让人家明白你,不用让人家猜你。至于第二步吗,先卖个关子,后面有个好机会讲。
最后谈谈读英语,其实是谈谈我对于读英语的看法(要低调,省得有人挑骨头)。在开始学习英语的时候,总要有一些读物,如果我读每一页都要查很多单词,比如说隔七、八个单词就有一个不认识的,说明这篇读物对我太难了;如果一篇文章里面我基本没有不认识的,那说明太容易了。最好是每页有十几个词不认识,对于这些词,不要每个都查字典,可以先根据上下文猜猜,读过去,实在影响对全文或者全段的理解了,再查。当然,对于那些上课的教材,不管太容易或者太难,我是必须全部认真对待的。
Day 18 学校设施
在开学之前,我的绝大部分时间都是用来打工的,毕竟负债经营的滋味不好受,希望能早日无债一身轻,所以只去过学校可数的几次。第一次当然是报到,第二次应该是参加分级考试,第三次好像是做新生培训,第四次应该是去选课了。屈指可数的几次,已经让Queens College对学生照顾的体贴周到在我心中留下了深刻的印象。
因为是外国学生,所以首先感觉到的是学校对外国学生的服务。在我读Queens College的时候,学校学生中共有来自好像是63个国家的留学生;在学生所说的语言中,当然英语是第一,第二是西班牙语,第三就是中文,当然,美国人可能把广东话、福建话、台湾话、上海话等等方言都归到中文里面了。我之所以这样解释一下,不是因为有任何歧视性的心理啊,主要是因为我只懂普通话(才疏学浅呀),而我在学校里面好像并不经常能听见普通话。话说回来,美国人这样归类也没错,毕竟台湾、香港、澳门、日本都是我国神圣不可分割领土的一部分吗(我的地理知识比较差,好像记忆里面日本是中国的一个特区吧回归的日子还在商议中)。由于众多的留学生,Queens College有一个专门的办公室为我们这些留学生服务,记忆里这个办公室就在一栋叫Kiely Hall的小楼里面。别看办公室为这么多留学生服务,人员编制上却很精简,一个接待的秘书,一个秘书的助力,一个主管,三个人照顾这么一大摊子,而且只要是留学生的事情就都管。秘书是一个有点胖的中年白人女性,英语说的不但清晰,而且很慢,对我这样的几乎是一个字一个字的往外说,非常有耐心;助力一般是美国学生,负责帮忙传递文件,复印文件之类的;主管负责一些疑难杂症的处理。每次去的时候学生都不少,但每次去都觉得人家处理的井井有条的,没有混乱,没有抱怨,反正我没有看见人家处理不了的事情。想不服都不行。
Queens College为学生提供的其它设施还有:排球场、网球场、游泳馆、咖啡厅、停车场(收费的)、计算机实验室、一些小的艺术展览、书店、以及图书馆。其中我最喜欢的莫过于图书馆了。图书馆是一栋四层还是五层的漂亮建筑,里面有很多幽静的角落可以安心看书。在二楼和三楼有几个大个的沙发,经常可以看见学生在上面蒙头大睡。因为我有一段时间上非常早的课,晚上睡的又晚(后半夜),所以在上完早上的第一堂课后已经困的睁不开眼了,鉴于第一堂课和下一堂课之间有个空隙,我也经常加入蒙头大睡的队伍。想想啊,安静的环境,舒适的大沙发,还透着点文化气,真是睡觉的最好场所了。这辈子睡觉效率最高的时候恐怕就是在Queens College的图书馆了,睡上半小时能精神一整天。
在阳光灿烂的日子里,经常可以看到很多学生坐在Queens College中间的大草坪上,有些艺术类的写生课也在草坪上面进行,学生坐成一圈听老师谈经论道。那是怎样的一块草坪啊!茸茸密密的青草,悠闲散步的鸽子,蓝蓝的天,金晃晃的太阳,两边的背景是漂亮的图书馆和科学大楼,中间远处是曼哈顿座座摩天大厦的剪影,走过去,你就能溶化在那草坪里。
Queens College的设施很多,但要说有名气的话,应该算是它的剧场了,寇登剧场。很多有名的演出都曾在这里举行,我记忆里起码有一次歌星许茹芸就是在这里开唱的。几年中自己只进去过一次,感觉里面并不是金壁辉煌的豪华,而是那种沉甸甸的庄重、古朴的美。
Day 19 种族歧视与黑人
这可是个有争议的题目,从来就没人能写好过,而且很多美国人因为不小心在这个题目上说了一句不太周详的话而身败名裂。但对于美国,这是个不能回避的问题,所以我来说说在美国我所看到的、听到的、感受到的“种族歧视”。
要想讨论好这个问题,我们需要先干两件事,第一是给“种族歧视”一个定义;第二是要确定我们论证这个问题的方法。先来看看什么是种族歧视。按照我自己的定义,种族歧视就是因为某种原因,一群人(通常是在一个环境里面的多数人),对另一群人(通常是在一个环境里面的少数人)存在的某种偏见,以致于当第一群人谈到、想到、第二群人的时候,首先意识到的就是那种偏见,从而导致出轻视、反感等态度。(不知道这个定义能和字典里面的解释有多少相符。)按照这个定义,某些白人对待黑人,某些黄种人对待黑人,某些黑人对待黄种人,某些中国人对待河南人,某些上海人对待安徽人,宾馆服务员对待民工的态度,都可以归到种族歧视里面去。至于讨论种族歧视的方法,当然是老套路,要“辩证的、历史的、唯物的”看待和认识种族歧视(我越来越发现,应该用这种态度探讨一切问题,因为这可以让你正着返着怎么说都有理,永远立于不败之地;哈哈,再次得意的笑!)。
很多人问过我,美国有种族歧视吗
美国美国当然有种族歧视,遍地都是。我和别人因为交通问题起摩擦的时候,白人冲我喊过“滚回中国去”;我们谈论起美国南方那些好吃懒做的人的时候,每每说“那些”老黑;当我在一个偏僻小镇子里面结帐时,因为能说流利英语,引来黑人收银员满眼诧异(那意思是:中国人也能说英语)。这些时候,我都感觉到了种族歧视。种族歧视就是这个国家生活的一部分。
哈,美国遍地都是种族歧视,好像很严重哦。但如果你问我,“美国的种族歧视厉害吗”我只能说,不厉害,一点都不厉害,至少比中国好的多。似乎不太符合逻辑,是吧那来吧,让我说说为什么我这么认为。首先,美国存在种族歧视,但美国人承认自己国家内种族歧视的存在;就这一点,就很了不起。中国古人云:知人者智,自知者明。人家知道自身存在很多不足,承认这些不足,当有人在这方面犯错误的时候别人能做出积极的反映,很了不起呀;比起那些动不动就专家出面解释,就文过饰非的做法,简直是天壤之别了。其次,美国人愿意记住历史,人家起码有个马丁-路得金日,纪念那位以一句“我有一个梦想”而闻名的著名民权领袖;最后,在某种程度上,美国人能够为自己的所作所为道歉;君不见,近年来经常有报道,说美国政府为以前对印地安人的种种做法正式道歉。虽然这些道歉来的迟了一些,但最终还是来了,知耻近乎勇啊。
说到种族歧视,就不能不说说黑人,我对黑人的印象很复杂。小的时候,受到的教育是朋友都是亚非拉的,记得有一副宣传画里面就有个露着一脸天真笑容的黑人,和中国人民团结在一起并肩战斗,共同为打倒帝国主义而奋斗。所以,第一印象中黑人是朋友。可是,就像歌里唱的一样,慢慢慢慢长大以后,知道的事越来越多,好像大家所描述的黑人逐渐都变了,黑人成了偷东西、抢劫、杀人、放火、堕落的代名词;所以,第二印象就是,黑人是危险的。那么黑人到底是好是坏呢思前想后,觉得不能用简单的好坏来说,总觉得还是“飘”的作者总结的最贴切,黑人就象是一个孩子,很多事情需要别人(“飘”里面指的是白人)来教导他们,帮助他们,否则极易误入歧途。在美国,我见到过各种各样的黑人,有曼哈顿上城站在街边无所事事的坏小儿,有在街上帮助他人的警察;有在Queens拿着油漆乱喷人家车库门的问题少年,有在超级市场踏踏实实工作的收银员、搬运工,也有白领阶层。工作以后,我的同事中就有很多黑人,他们待人真诚,工作踏实,有时候还有点哥们义气。你说黑人到底是好是坏呢我在美国南方的时候听过一个笑话,本来主题不是说黑人的,但还是把黑人挂上了。笑话说的是一个小镇子,吹嘘自己的治安多么好,说最近三年来镇子里面没有抢劫事件,离现在最近的抢劫是三年前发生的。案子破了,结果一看,是个黑人干的,但是是外地路过的黑人干的。
不管我对美国种族歧视的看法如何,但客观的说,黑人在美国的地位还是相对低下的。一般的体力活都是黑人干,尤其是纽约警察对待黑人的态度,有几次好像差点引起黑人的暴动。记得九十年代末有两个案子,都是和黑人有关的。一个说得是一个黑人因为小的治安案件被抓进局子,好像那个黑人叫什么阿-玛堤落什么的,局子里面的一帮警察兄弟大概真有点种族歧视,可能那天心情也不爽,所以痛扁了一顿这个黑人。打了还不算,还进行了某种方式的虐待,就是把一根粗棍子塞进这个黑人腰以下的某个部位,搞的棍子都折了,还沾满了便便。这下好了,消息一经传出,群情激奋,各种媒体、民间团体纷纷请愿声援,闹了个不亦乐乎。最后的结果好像还不错,赔了那个黑人上百万。另一个就是悲剧了,好像发生在布朗克斯,就是红番区的原型。说是一个警察的巡逻小组接到通知,有一个***嫌疑犯在他们附近,于是他们边呼叫增援边巡查,看见一个黑人手里拿着什么正要进一座公寓楼。这个时候增援的小组也赶到了,于是发生了警匪片里面常见的场景:警察喊话,黑人转身,警察开始开枪,黑人被击毙。故事到这里并没有完,最后一查,那个黑人根本不是什么嫌疑犯,而是住在那栋楼里,出来买外卖的。更要命的是,黑人身中记得是7枪,而警察开了多少枪呢记忆里是一百多枪,有好事者按照警察手枪弹夹的容量算了一下,在开枪的过程中,最少有2个警察哥哥还换了弹夹。警察哥哥好勇猛啊,只不过好像枪法差了点。
无庸置疑,种族歧视是一个贬义词,但私下以为,很多时候被歧视的一方也应该在表示愤怒的同时,反思一下。因为,世上没有无缘无故的爱,也没有无缘无故的恨,什么东西都应该有个原因。比如说,在相当长的一段时间里,华人在美国的地位并不高,为什么呢因为我们确实有很多不好的习惯,例如在公共场合大声喧哗,例如没有排队的习惯,例如唐人街的满地污水等等。如果别人在这些方面指责我们的时候,我们还不改正、还辩解的话,那么我们还有什么理由指责那些民工呢
Day 20 模特和保健品推销
为了挣更多的钱,在打餐馆工和洗衣店工的同时,我还在不停的找其他工作。某日,报纸上的一则广告吸引了我,广告上说某公司正在招一批摄影模特,拍各种广告照片,不一定非要长得特帅的那种,薪酬不菲。嗯,这个工作不错,不累还能挣到钱,于是打个电话预约时间前往面试。
地点是在曼哈顿下城附近的一个办公楼里面,办公室并不是太大,摆设的挺高雅,里面只有一个年轻的女秘书,会说中国话,听口音是南方人。大概的谈了一会儿,女秘书轻描淡写的夸了俺几句,基本的意思就是俺长得虽然比不上那些天王、明星什么的,但也算眉目清秀,很有自己的特色,应该是有很多机会的(没让人这么夸过,所以有点飘了)。接下来就是正题了,问我有没有什么照片,可以留下来存档,有顾客的时候也好让人家看看。咱有啊,也都带着呢,有被而来吗。黑白大头照几张,彩色大头照几张,外加彩色风景照几张。小妞看了看,说这个不行,一是太小,看不清您的风采;再就是服装不行,太简单了,得西装、休闲装什么都来几套,还给我看了几本相册,拍的确实不错。那完了,咱没有那样的照片呀。人家给出主义了,您不是没有吗,我们可以帮您拍啊,衣服我们这里有现成的,您这标准体型,肯定合身。看看人家这态度,这服务,真是没说的了,那就拍吧。小妞先开了个单子,说您先把费交了,连拍照带租衣服,一共是N美刀。好吗,在这儿等着我呢。原来就是个影楼,靠这种方法先把人蒙来,然后拿下,而且专找刚来没经验的中国人下手,我CAO。推说没带钱,赶快跑了,有多快跑多快。
后来又找了一个工作面试,电话里面说是推销保健品的。进去以后又是一位南方小妞,一脸甜甜的笑,先把你夸个够,什么年少有为啦,人穷志不穷啦,反正就差说身残志坚了。让你飘起来以后开始上课,先看半个小时电视,就我一个人看,介绍她们那种保健品的好处,应该是包治百病那种;首先讲解,黑板上画个图,这里是你,先自己推销,挣的钱足以养家糊口了;以后可以发展你的下线,做manager,每个下线买出去的都会给你提成,下线的下线也给你提成,下线的下线的下线也给你提成,这样子子孙孙无穷尽焉。过几年我就会身价百万,每天坐着光剩数钱了;但目前,您得先交几百美刀的订金拿走一些东西推销。大家知道是干嘛的了吧。N年以后,我知道了这玩意儿有个正规的名字叫“传销”。
Day 21 航空母舰
不知道是不是所有男孩都喜欢飞机大炮军舰坦克,反正我是。
在做Bus boy的日子里,每次去打工有一多半的路程是在曼哈顿。具体来说是从中城到下城,要穿过大概8、9条大道,40几条街道。为了能多看看不同的景色,每次都特意选择不同的路线,虽然有时候稍微绕一点路,但确实收获不少。
第一个意外收获就是联合国总部。以前在电视里面看到过它的外观,但好像都没有注意到它原来就在纽约,当然就更不知道它在纽约的哪个部位了。碰到它也象后来的很多不期而遇一样,纯属偶然。因为不愿意等红绿灯的缘故,所以从Queens过桥到曼哈顿后,直接往左一拐,骑了没多久,眼前赫然一片敞亮,一座似曾相识的建筑物立在眼前,建筑物前的广场上明显有很多游人在照相。这是什么地方啊再一看建筑物前一排旗杆,挂满五颜六色的各国国旗,马上反映过来了,这就是传说中的联合国啊,就是那个授权美国组成联合***出兵朝鲜,就是那个台湾想了多少年也没能进去的地方,既然经过了,就看看吧。在联合国前面停好我的车(自行车),然后走进大门。进联合国的大楼参观要排很长的队,经过严格的安检,因为没有时间也就免了,随便在院子里看看吧。记得最清楚的就是一个雕塑,是一把手枪,枪管被系成一个绳结的样子,寓意深刻啊,颇有我们铸剑为犁的意思。
曼哈顿应该是纽约这个不夜城中最热闹的地方,但就在这片喧嚣中,也不乏很多世外桃源。从中城往下城走,在大概二十几街的地方,有很多宁静的小街道,旁边没有高楼,都是那种比较古老的二层住宅,大部分都应该有百十年了,从门口的围栏和装饰上看,有些还很有殖民时期的色彩。骑车进入这些地方,就象是在炎热的夏季,冷不丁突然闯入一间有空调的屋子。一条街外还是车水马龙,人声鼎沸,忽然之间一切都变了,高楼没有了,噪音没有了,人流没有了,只有路边古老的房子,几间临街的咖啡店和杂货店,一两个闲人在咖啡店的露天座位旁悠闲的喝着咖啡,以及树叶在初夏的微风里懒懒的晃动。一种熟悉的感觉从心里洋溢出来,好像在什么地方经历过这样的感觉。是时间机器吗是时间机器把我从二十世纪带到了十八世纪吗不太确切。终于想起来了,很久以前我们在国内看过一部叫“未来世界”的美国科幻片,在那部片子里,你可以漫游于不同时代中,刚才还在用长矛与古罗马的角斗士交锋,转眼又能在一个美国的西部小镇里和十八世纪的牛仔比谁的拔枪速度快。对,就是那个感觉。
说到四十二街,不用提国家和城市,恐怕没人会不知道是指纽约那条闻名遐尔、可以让你充分发挥一下想象力的街道。这条街曾经是***和堕落的代名词,但自从朱力安尼同志就任市长以后,这条街就被清理了个一干二净。当然,一些***场所和商店还有,但密度和规模就不能和过去同日而语了。从四十二街一直往西走,横穿曼哈顿,走到哈德逊河的河边,就是中国驻纽约总领事馆的所在地。因为要去问一些健康保险的事情,有一天不得不去一趟。到了总领事馆门口,无意间一回头,就把总领事馆和健康保险忘了一干二净,因为河边停了一条船,一条大船,一条能起降飞机的大船,准确的说,是一条航空母舰(古龙先生经常用这种笔法多凑一些字数,比如说“手,一只手,一只握刀的手”,在此模仿一下而已)。忘了第一眼看到航空母舰的时候是否尖叫了一声,反正当时除了这条船,整个世界都消失了。什么也顾不上了,先看这条船。
纽约的航空母舰博物馆坐落在曼哈顿的西边,位于四十二街和第十二大道的交口,与中国驻纽约总领事馆隔一条马路。博物馆大概分成三个部分,买一次票就行(这点看出老美的经济头脑有点问题,看看我们的北京动物园多会赚钱,门口收一次费,里面的熊猫馆、水族馆、企鹅馆等等还单独收费,反正你来了,爱看不看,不看是你的遗憾,看了是人家的白赚)。博物馆的入口处是几辆坦克,都是二战时期的。往里面走,右边停泊着一艘潜艇,印象里那艘潜艇保养的很好,登艇参观可以让从未进过潜艇的人感觉到潜艇里面是多么狭小。潜艇里面的绝大部分都开放,而且为了更好的让参观者感受一下真实的气氛,潜艇里面很多地方摆放了穿着军服的真人模型,餐厅的桌子上也放了饭菜的模型。潜艇的尾部是一具舰对舰导弹发射器,据说这艘潜艇是美国上第一艘能发射导弹的潜艇。
潜艇的对面就是博物馆的主角,航空母舰。母舰的飞行甲板、机库和很多舱室都对外开发。看看几层楼高的航空母舰,感慨就又来了,几十年前,解放区只能自己造手榴弹的时候,人家就用这玩意儿打日本鬼子了,这什么杀敌效率啊。看来“科学技术是第一生产力”这句话一点不假。要想仔细的参观一遍航空母舰,估计没有一天下不来,限于时间,只能走马观花的看看。这一看又看出区别来了。首先是开放程度,人家那么大一条船,除了关键的几个部位,其他的随便你看,有些飞机的座舱也可以进去过过瘾。哪像北京军事博物馆,里面的小鱼雷艇都不让上,破坦克倒是让上,一次五块,里面什么都没有了。二是对环境的还原,船上使用各种声、光、电技术对战场环境进行了
模仿,该放电影的放电影,该摆模型的摆模型,让你有一种身临其境的感觉。记得有一个好像是用来联络飞行员的舱室,里面不但仪表盘上的灯不停闪动(真的假的另说,反正看着是那么回事儿),而且还不停播放战争期间飞行员与航空母舰之间通话的录音,内容听不太清楚,但也足够让我这样的假军事发烧友过把瘾了。最后就是对展出品的保养,不但每件展品都一尘不染、闪闪发亮,就连船里面的舱门都关闭自如,飞行甲板上的飞机座舱盖关闭自如,防空高炮上下左右回旋自如。和人家这个保养一比,北京航空博物馆简直就是个垃圾场了,别说声光电了,里面上百架飞机那么一扔,哪个上面不是一厚层土哪个飞机能让游客坐进去看看不少飞机的玻璃都是破碎或者残缺不全的,跟刚被打下来的似的。从人家的航空母舰博物馆走一圈,立马对美国的国力和军事有了高山仰止的感觉;参观完国内的军事类型博物馆,感觉是灰头土脸的,对国防安全忧心忡忡,那点原有的什么什么自豪感和什么什么自尊心都荡然无存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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