这两天看friends圈都在discuss欢乐颂,我也熬夜(oh yeah)看完了。
万万没想到,as a 实习生,本来我英语就没那么good,看完《欢乐颂》,这回英语tollaly废了!
大家应该usually会在某些comedy里看到不能好好talk的Chinese actors,他们非要在汉语里夹杂几个英语words,以彰显自己的bigger,比如大宝现在说的这句话……怎么肥四!!!
我明明想好好说话!硬是被《欢乐颂》一言不合就尬English的节奏带偏了。喂,110吗?old driver要翻车了,还是上次那个路口!
《欢乐颂》里,安迪在美国长大,后来不远万里来到中国,却入乡随俗说着一口标准Chinese口音的英语让人分分钟出戏。
第九集,曲筱绡和徐工狂飙英语,场面一度十分embarrassing。
第十二集中,这种embarrassing达到了top。
关关的相亲对象,澳大利亚留学归来的舒展,终于online了。
点菜环节,有如车祸现场。这一口正宗的Chinglish,listen得在场的人one愣one愣的!
大家刚刚入座时:
我想各位都是见过世面的人(sophisticates)我觉得这家西餐厅比较特别(special)
“我们的前菜就要White anchovies,Roma horse (应该是hours)and crispy ham!”
舒展还向waiter 强调,“Roma horse一定要flash(其实想说的是fresh……),我个人对食材的要求很严格,食材必须flash。”
嗯?食材必须flash,不能mp4,rmvb,avi?
大宝我听了真的一lemon逼。要是我,看到关关那么可爱的女孩子,就只会说一句:关关雎鸠,在河之洲,窈窕淑女,what's your QQ!
回到餐桌上,舒展点菜的时候一句夹杂一个英文,first time发现看国产电视剧also need看字幕啊!
这个13装得six six six.
舒展这英语必须给full score!讲话very洋气!你的vocabulary真的非常abundant,对food的quality也很strict,一see就知道是个outstanding的good boy,和城北徐工应该together.
如果你听得不过瘾,我们再来欣赏一个前段时间在网络上疯传的中英文夹杂的视频,在短短1分钟内,狂飙了20多个英文单词。
答应我,看完要冷静:
从一个专业买手的角度,就是我觉得今天所有的这个元素,比如说铆钉啊,亮片啊,或者是绑带 bandage,还有蕾丝,这些元素其实是 grunge rock,然后加这种 bling的感觉,我觉得像这个衣服,有一些 jacket比如这个 oversize的那个 denim的 jacket,我觉得我是可以 off duty的 model,就是在 runway上面或者是 offduty,都可以去 shift,它不同的场合去穿。
这样talk真是let我浑body难受,want砸了我的iPhone.
这个lady到底his mother的是who?一个从事fashion的人说话加上英语会显得比较international? 哦多K,还有好多人宣加上韩语汗日语,这种人简直是八嘎呀路,不皂他们怎么会这样,还要加桑台湾腔,这种我也是蛮不宣的,也从来不care.
这让我想起了一件自己惨不忍睹的往事。
大二的时候,有一次衣锦还乡请我们mirror天仙的村花吃饭,我特地选了一家我们村高档点的餐厅。一落座,要把服务员叫过来点单,为了显摆,本来应该喊waiter,结果我一招手,对着服务员喊了taxi!!!
村花笑到一tough涂!
为什么有人讲话喜欢中英夹杂呢?
李开复博士给出了睿智的回答:
在我看来,不是说中英夹杂不好,有些情况反而英文表达更准确,更好诠释本来的意思。
例如:用presentation,reception,offer,appointment这些词语,更能准确表达意思,减少不必要的误会。
freedom和liberty这些英文特定词汇,翻成中文会引起语义含糊,不如直接用英文讲,大家理解起来也方便。
还有一些计算机语言和专业术语,当然也是用英文表达更professional。
来个码农们熟悉的例子:
“新的MSDN里关于Socket WMI的部分你仔细看了吗?下午在Sammamish有一个会议,请你们公司的CXO也去参观下。”
全部翻译成中文,就是:
“新的微软开发者网络里的网络套接字的视窗系统管理规范的部分你仔细看了吗?下午在色迷迷有一个会议,请你们公司的各种首席官们也去参观下。”
生活中一些常见的表达,也遵循这样的规则:
我们现在很习惯说某个人很“low”,并对这个意思心领神会,但是要把它翻译成中文,你就找不到一个特别合适的词来对应了吧。
但是像这种:
我一会儿坐subway去静安temple找你,我们一起吃个brunch或者喝个coffee, check一下周末的schedule。
这就纯粹是为了show off了。
《非诚勿扰》中孟非说过一段话:有些在中国的老外无论多费劲,都要想尽一切办法把自己的意思用中文表达出来,但有些在国外读过两年书的中国人,回到中国后就一定要在中文中夹杂一堆英文。
此时,又需要拿出钱钟书在《围城》里的那段话了,“说话里嵌的英文字,还比不得嘴里嵌的金牙,因为金牙不仅妆点,尚可使用。而英文字只好比牙缝里嵌的肉屑,除了表示饭菜吃得好,此外全无用处。”
翻译成大白话就是,若不是表达中文里没有的新意,则实在没必要夹英文来讲。
如果你实在憋不住想show off,欢迎套用下图这种“中英夹杂”表达的基本格式,选自国学大师季羡林的日记,也是有点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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